【抽獎舞弊看前例】扁政府時代,台北市環保局廢電池回收抽獎,環發會承辦人與員工串通,市長馬英九遭究責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
2024-10-30

2004年2月,台北市環保局與環發會合作,舉辦鼓勵廢電池回收的抽獎活動,只要回收10個廢電池就可以換一張抽獎券

提供電腦贊助品的美商公司
只承諾提供3台,活動主辦方卻對外宣稱101台。
追查後發現,要送的大獎,只有列為一獎的101部電動刮鬍刀

舞弊的方法是,莊先抽走2百多張抽獎券,再竄改中獎名單,把真正抽到的抽獎券,以莊預留的抽獎券替換

莊姓承辦人與美商公司經理都被依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背信與侵占罪嫌起訴。

同年,環保署的「環保標章」抽獎活動,也被莊動手腳,莊在抽獎前,已事先告知親友他可以當「內線」,讓獎項給自己人帶回家。

莊在抽獎前事先與環發會負責抽獎與登記的員工串通,抽獎當天,負責登記中獎名單的員工手上早已準備好「作弊獎券」,只要抽獎人把中獎名單抽出,登記人隨即以偷天換日的方式填寫「內定」的姓名。
【報導連結】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27/post/202410300060/


本文報導只有說到起訴,沒有提後來是否定罪?詳細仍得參考當年判決主文。

雲端發票若有舞弊,已經不是單純中獎自肥的事件,而是,不是動搖國本就是動搖黨本的事件,推測這應也是檢調非得動起來的主因。

因為比照2004抽獎舞弊案,及近期雲端發票舞弊疑雲,更容易讓人聯想,過去幾次選舉作票爭議的發生率是不是真的完全不可能?

一是萬物有法必有破,大門鎖防君子,終究不防小人;二是目前仍沒有一個合理解釋能接近完美的說明,無論發生多大的事件,執政黨南部得票率為何始終高得如此不可思議?

就選務制度來看,至少目前大規模作票理應做不到,至於小規模是否也在所有選區都做不到,則較有想像空間,即使得票率第3的柯文哲也僅表示有信心不可能有大規模作票而已,以美國為例,選舉舞弊案例主要也是在地方層級的選舉而已。

多數人類的道德可能是都是有價碼的,只有在一定的價碼內才會堅守道德,這個關於人性的部份這裡暫時不討論。

廣義來講,如果收買媒體做假民調、選前濫發國家級警報等,是否也該歸類為另類作票?這部份法律沒有規定。
只是若不准百姓點燈(創造不利政府的消息),州官卻可放火(用國家資源造謠),卻是怎麼想都不可能合理的事。

檢調在最近期一次大選把郭董總統連署期間列為廣義的買票調查範圍,從這個調查來看,未來這類法律模糊地帶可能還會有其它擴大解釋引用。

如果檢調認為高虹安助理會窮到連貪466元都好;那人民要是懷疑平均每個投開票所作個10票提高勝率似乎也不能說完全沒道理,畢竟考試會作弊的人,通常也不是所有題目都作弊。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是一句「若還是有人違法造謠,請提供相關事證給中選會、各地選務機關,後續交由檢警調依法處理。」藉此逼所有人閉嘴,讓人連談都不敢談。是不是忘了人民戲稱中選會是「忠犬會」這回事?還以為自己站在公認的中立制高點說話?

選務舞弊若是造謠自然是不對,但當政府涉嫌在選前假裝誤發國家級警報內容時,其實也已經沒有足夠公信力質疑人民,因為政府若能依法行政而有公信力,人民自然不會輕易相信謠言,而會相信政府。

影片只要沒有造假渲染,合理的懷疑應該被包容,被政府提告的人民,司法或許會判無罪,但政府的寒蟬效應目的已經達到了。

如果不是在選前走漏「數位中介法」消息,現在會不會早已木已成舟?釋憲能翻盤嗎?

台灣還有多少真實民主精神?沒有能夠客觀的統計方式,五院相互牽制的權力天平是不是已經傾斜,人民各有判斷。

有時看不到的,不代表一定不存在。雞蛋殼雖有氣孔,但肉眼也是看不到的。

後來「2004廢電池回收抽獎弊案」,則由當時北市議員參選人莊瑞雄、張茂楠、蔡坤龍,立委林國慶、高建智、台北市議員陳淑華、顏聖冠等人聯名,把這個弊案的責任公開算在「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頭上。
【全文連結】

【抽獎舞弊看前例】扁政府時代,台北市環保局廢電池回收抽獎,環發會承辦人與員工串通,市長馬英九遭究責


由此來看,雲端發票此案或許最可能出現的調查結果大概有2種:
(1)查無不法
(2)查出舞弊,涉案者層級低,並要求蔣萬安負責。

至於最終查案結果是否屬實、是否可信?人民只能學大法官們自由心證了。
2024-11-05 19:39 發佈
喔!

可是現在民眾比較想知道到民進黨

到底貪污多了少錢.......
皮卡思樂冰

會貪的人都會有一套躲查緝的方法的,府院權力確實相互制衡的話,比較有可能做到,畢竟學法律和伸張正義也是兩回事,法界也不缺收賄貪污或勾結詐騙集團的例子。

2024-11-0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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