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研討會
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 當代法律辦研討即起受理報名
叫做「Uber Eats(吃)熊貓行不行」研討會
是不知道為什麼Uber eats一定要併購熊貓
難道是熊貓真的太會賺
還是Uber eats虧太大
打不贏只好把他吃掉
整碗拿走,但這樣吃相是不是挺難看的
看另一個新聞寫
「兩家結合後,市占率超過8成,這已經是獨占了」
個人以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
合併通常 就是兩方優點都會不見
而且兩邊缺點都還是缺點
然後價格的部分
對於外送員跟店家會越抽越多
成本轉嫁到訂餐的人身上
基本上是弊大於利
說穿了
這個研討會再討論的就是 "到底會不會壟斷"
合併之後就都超過八成了 不是壟斷是什麼???
到時候肯定是越來來貴的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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