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年8月跟我借錢,朋友說他定存10月5號解約之後就可以還我錢,事後還款時間到的時候,又說定存期限還沒到無法在郵局櫃台解約(我感覺是他不還款的推託之詞,有打去郵局問並沒有不能解約的問題) ; 我當初是相信他定存解約就會還我錢 我才會把錢借他,請問他這樣作法我可以告他詐欺罪?

可諮詢就近分會、每次十分鐘,但很看律師,
我跟律師說朋友欠我錢、我是債權人,
他秒回只幫債務人不幫債權人就結束對話了
法扶基金會居然也有這種律師,求人不如求己
,也能向法院訴訟輔導科資訊,反而比法扶會
講解更簡單明瞭、服務人員也不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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