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闖紅燈,反被告該如何處理
我方機車綠燈前行,被闖紅燈機車撞上,雙方倒地都只有擦挫傷
確認沒事後先行離開沒報警,但現在被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我最多也只能告他傷害,警察說對方大概率100%肇責
因為肇逃刑責是1年起跳,只能和解,對方要求機車損壞賠償及修復期間不能上班的薪水
以及精神賠償,機車損壞程度約前面側面車殼破損及車燈、後照鏡損毀
大概是20年老車
想問是否有機會不起訴或是減刑的辦法?
肇事 這句話懂嗎?
無肇事責任這句話懂嗎?
所以無肇事責任就無肇事跳逸 懂嗎?
舉例 你開大貨車,後車撞你死了。但你不知道有人撞你。或有人受傷。你直接走人。你無肇事責任就無肇責。
或當下對方撞你,而當下雙方都沒要報警,而是事後報警不算跳逸。
因為可能當下對方酒後所以沒當下報警。
有行車記錄嗎?只要你當下有問候對方一般就不起訴。要有人事時當物。
ro1042700 wrote:
確認沒事後先行離開沒報警,但現在被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我最多也只能告他傷害,警察說對方大概率100%肇責
對方告你肇逃跟過失傷害是正確的
首先, 提告是他的權利,他想告什麼都可以, 就算污告也可以, 但後果跟結果是他要承擔.
對方告你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跟肇事責任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
這件車禍有發生, 雙方當事人的確有一方先離去(你), 所以有這件肇事逃逸事實沒錯
(再次提醒: 提告跟肇事責任沒關係)
對方告你過失傷害:
你跟對方的確有因交通意外造成的傷害(擦挫傷-依你內文所述)
那麼對方就有權控告你過失傷害(再次提醒: 有造成體傷是事實, 提告跟肇責沒關係)
你說是雙方都有倒地擦挫傷, 那麼你也有權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依你內文所述, 我不覺得對方控告你這兩件事有什麼不對的部分, 因為提告的確是他的權利, 且是基於車禍的事實, 並非捏造.
因為留下來報警的是對方, 就算他是100%肇責, 但因為你沒留在現場報警處理(尤其涉及刑事的體傷)
所以肇事逃逸這塊反而是你要吞下去, 因為肇事逃逸跟肇事責任沒有關係, 那是一種對於車禍事件的處理手法的法律規定.
但是過失傷害是你能挽回劣勢的一部分, 依你所述, 警方初步認定對方大概100%肇責
若你也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那在後續判定上, 有優勢的會是你(若對方真的100%肇責)
你要思考的部分是: 發生車禍跟雙方有體傷都是事實, 提告歸提告(雙方都有的法律權利), 肇責歸肇責.
你遇到一個懂得自己法律權利的肇事者,
你能做的是了解自己的法律權利+基於事實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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