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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在FB上被人辱罵,提告問題

小弟想請問一下,最近在FB上會因為留言政治有關的問題,

還蠻常有人指名道姓回,例如

1.綠龜兒子
2.你知道人跟畜生最大的差別,是人能明是非辨中忠。你滿腦的業障,會有現世報。
3.走狗
......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之前有實際行動過去警察局提告,

不過承辦員警告訴我到時候要到被告的所在地轄區地檢署出庭。

如果我在台北,被告在高雄,我還給從台北跑到高雄出庭,想想就頭痛。

委任律師一次費用都要好幾萬起跳,所以每每就算了。


想請問如果遇到這方面的問題,如果真的要提告,

是不是就只能請假花錢跑一趟,或是請律師處理,基本上是花錢買一口氣了?
2020-08-05 10: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FB 問題
eesv wrote:
1.綠龜兒子

衝著這句話,你快提告,決不要忍
行政訴訟事件應由哪一個法院管轄,原則上是採「以原就被」。也就是原告起訴時,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話說你被罵
1.綠龜兒子
2.你知道人跟畜生最大的差別,是人能明是非辨中忠。你滿腦的業障,會有現世報。
3.走狗
是這樣子?

天天吃阿鈣 wrote:
行政訴訟事件應由哪一(恕刪)


是的,我都有截圖。

而且每一句都是不同人po文回覆指名道姓罵的。

我如果告三個人,跑三個庭我就飽了,根本提不起勁。
eesv wrote:
是的,我都有截圖。而...(恕刪)

想告人還怕麻煩呀?
正義跟自由一樣,要爭取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沒有那種又想爽又不想動的事情
eesv wrote:
是的,我都有截圖。而(恕刪)


嗯,如果提不起勁⋯⋯那也只好算了。網路上認真你就輸了,應該有聽過這句話吧。
Paul Biker
eesv wrote:
小弟想請問一下,最近(恕刪)

這種簡單的公然侮辱案件不需要花錢請律師
自己去警察局報案提告和出庭即可

頂多再問一下網路上免費律師諮詢的意見

賠償金大約有幾萬~幾十萬不等,扣掉幾千元去出庭的交通費
你還是賺很大,順便給對方一個教訓
Justice.late wrote:
這種簡單的公然侮辱案(恕刪)


快提告
以戰止暴

支持你
Fa1con wrote:
想告人還怕麻煩呀?正(恕刪)


雖然你這樣說讓我很不爽,但你說得沒錯,我同意。
eesv wrote:
小弟想請問一下,最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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