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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4/30事件,包裹從簽收到領回,失蹤兩天。
後來司機下午送回,說他送錯,送至某一社區的警衛室裡,再細問那是警衛代簽的名嗎?貨運司機說是。
隔兩個禮拜後的上星期日,再跟賣家詢問另一批貨是否寄出,沒想到這一批更早,3/18就被簽收了,隔天星期一賣家打電話追查(嘉里大榮),司機不接電話,都是透過一個小姐轉述,仍舊斬釘截鐵說我的確簽收,還說要找里長來跟我對質,但是司機都沒現身,也沒打電話來,死不承認他送錯。到了下午,他總算承認兩次(3/18和4/30)都是他代簽,但仍不承認3/18他送錯,還強辯我當天不在家,是晚上他再次送來我先生代收的,殊不知我現在請育嬰假,我都在家!他送貨前完全沒有電話聯絡!星期二嘉里貨運主任跟賣家說如果要懲處司機,必須要來找我先生對質,我先生很火大,說司機說謊都不考慮合理性,如果真要對質,要約在派出所,至此我忍受不了,打電找貨運主任,質問他到底要來對質什麼?司機完全沒有有利證據證明他的確將貨送到我先生手上,況且他承認代簽,這就是偽造文書!如果怕賠償,是不是再去4/30送錯的地址追問一下,看物件是不是真的送錯!是不是還在那裡!星期二晚上主任和司機到4/30送錯地址處,但當天晚上他們去時主人不在,說隔天早上會再跑一趟,星期二晚上比這兩人更早我先生也去到送錯地址處找警衛,知道有三位警衛輪班,該警衛說沒碰到送錯貨又跑回來拿取的司機。星期三早上主任打來說不會來找我先生了,會走理賠,我追問早上警衛是否有見過司機?主任回答說有。理賠部分我叫他找賣家談,而賣家又跟主任說直接賠給我,但都沒有人聯絡我,直到星期五早上我詢問賣家後來情況如何,才知道要賠給我金額,我又火了起來,因為這樣又拖過一天,但我不想打給主任,直到下午我打去賣家簽約公司反應,接著才接到電話,主任說他送貨,所以才會到下午才打給我(等於是結論後又快兩天才聯絡我),跟我說司機在"傳"錢了(台語),意思就是我還是要等,金額雖不小(快七千),但我實在不知道是要"傳"什麼?!不就是去提款機領錢的一個動作嗎?!所以這樣又讓他們拖過去一個周末!
但是這樣一個禮拜的拖磨沒有讓我直接爆火在這主任和司機身上,雖然我很想直接約去派出所,讓司機說出實話,但我思考到一個問題,這個司機知道我家住址,而我不清楚司機的基本資料,他不斷說謊無賴的舉止,我怕他報復,而這司機是貨運公司找的外派員工,沒有任何保險,送貨以件計酬,開自家汽車送件(非公司車),也不知是不是非法應聘員工......想請教這種情況下,我要如何做後續保護自己的預防工作?需要去警察局備案嗎?能在對方不知情下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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