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遼寧瀋陽的酒商何先生夫婦陷入一場離奇的跨省執法風波。四川宜賓珙縣警方前往瀋陽查假五糧液,卻扣走其159瓶茅台。何先生被扣留期間,辦案民警替五糧液公司,向其妻子開出數十萬元「和解價」。事發3年後,曾前往瀋陽參與辦案人員自述是「逐利執法」。而這一行為,曾被公安部發文明令禁止。
跨省執法——
瀋陽酒商突遭宜賓警方扣留,被指售賣假酒
辦五糧液假酒案,卻扣走159瓶茅台酒
何先生今年35歲,是遼寧本地人,和妻子黨女士在瀋陽經營白酒生意。2023年5月26日,四川省宜賓市珙縣公安局3名警察突然來到瀋陽,以涉嫌售賣假酒為由,將何先生帶走訊問。
「警察說我家售賣的五糧液是假酒,把我丈夫帶走了,但在店裡沒有找到五糧液假酒,他們就將店裡的159瓶茅台酒扣押了。」黨女士說,「他被帶走後,我慌了神,不知道該怎麼辦。」
在黨女士的描述中,何先生比她小幾歲,是個老實本份的人。「我們做了幾年的白酒生意,從來沒有人說在我家買到了假酒,我也相信我丈夫的為人,他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

「這3名警察來自珙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兩位民警分別姓趙和鄧,一男一女,另一名男輔警姓楊。帶隊的趙警官說在四川抓到了一個焦姓男子售賣假五糧液,之前給我們供過酒。」黨女士說,3名警察先將何先生帶至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北市場派出所進行訊問,當晚又轉移至瀋陽市一民宿內,扣留兩天一夜。
黨女士稱,何先生被帶走後,珙縣的民警聯繫到她,讓其支付一筆賠償金與五糧液公司和解。「他們提出了80萬元的和解金額,但這筆錢太多了,遠遠超出了我們家庭能夠承受的範圍。」
商談和解——
警方替五糧液公司「談賠償」,開價數十萬
稱若不賠錢,將帶當事人去四川刑訊
黨女士稱,珙縣的辦案警察告訴她,可以向五糧液公司賠償80萬元「破財免災」。「我說這一大筆錢我根本無力支付,卻被對方以我丈夫的人身自由相要挾。」黨女士提供了一份2023年5月27日她和鄧姓警察的溝通錄音。警察在電話中說:「把他(何先生)帶過去(四川),先是刑訊一個月,然後還可以延期的。到時候法院這些判下來,起碼都是半年一年的時間。」
電話中黨女士顯然受到了驚嚇,哭訴自己接受不了這個情況,數十萬元的賠償金超出她的能力範圍。鄧姓警察隨即稱:「我跟你說,現在人家五糧液就是50萬這個價格。」
黨女士在電話中質疑,警方明明沒有在店內搜到五糧液假酒,為何仍需向公司賠償?鄧姓警察表示,是因為何先生賣了幾十萬、上百萬的假酒,「我說的你要相信,因為我們已經把上家下家全部都『打』了,全部都查實了。」
「既然沒有現場搜到假酒,也沒有客戶反映自己買到了假酒,為何警察一口咬定我們售賣了假酒?我不理解,但當時的情況也容不得我多想。」黨女士告訴記者,「一直以來我都願意配合警方工作,但沒想到後來我們得知,所謂『上家下家都被查實』,只是一句詐我們的話。」
高額賠償——
辦案民警讓家屬借錢籌款
「你說是錢重要還是老公重要」
電話中,黨女士一再強調自己無力支付高額賠償金,鄧姓警察則表示:「你盡量去湊,如果你要是少了30萬、35萬,他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所以我就只能跟你這麼說了,如果把人弄過去的話,你說是錢重要還是你老公重要?」黨女士回答:「肯定是我老公重要」。鄧姓警察繼續勸說:「剛才我都聽那個五糧液的說,人家要你們拿50萬才諒解,我說(你)現在拿不出來,我就跟他說35萬行不行?如果是我的話,我作為一個女人,肯定我都要去借或者去怎麼樣,我都要保我老公。」
電話中,鄧姓警察不斷表示他們已經在訂高鐵票準備返程,將帶走何先生,「如果你這裡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就只有暫時把他帶走了。」
隨後,另一位趙姓警察接起電話稱,昨天她老公願意以22萬元和解。「我當時腦子一團亂麻,也沒有想如果真的已經談成22萬元和解,為什麼他們今天還要找我談價,還報出最低35萬元的價格。」

「在他們的連番施壓下,我不得不同意了22萬元的賠償金額,相應錢款打到了五糧液公司的賬戶上。」黨女士說,「事後想想,這筆錢應該是我們和五糧液公司的人來溝通,為什麼一直是警方來索要錢款,直到確定好賠償金五糧液公司的人才出現,跟我簽了賠償協議。」
隱秘指標?——
「有KPI考核,沒辦法,就逐利執法了」
本以為此事就此作罷,沒想到僅不到一個月,何先生收到珙縣警方的電話,要求其前往四川到案,並稱要追究其刑事責任。2025年6月,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檢察院以焦先生(賣給何先生酒的上家)和何先生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翠屏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中稱,該案由宜賓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於2025年4月向檢方移送起訴,目前該案正處於審理階段。
黨女士表示,案件偵查過程中存在諸多疑點。一份五糧液公司針對焦先生處查獲白酒的鑒定證明書顯示,鑒定結論為:「該送檢樣酒經鑒定,屬假冒我公司五糧液牌注冊商標產品」,但在鑒定人一欄,簽有一唐姓人員的名字。「這也是珙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長的名字,卻出現在五糧液公司的鑒定人中,名字上蓋著公司的印章,這讓我們很難相信這份結論的真實性。」

案件的諸多細節,體現出珙縣警方與五糧液公司之間可能存在某種關聯。今年5月20日,何先生等人在珙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查驗被封存的茅台酒,在雙方一段溝通錄音中,黨女士就2023年辦案警察曾為五糧液公司向其索要賠償一事提出質疑。
一番追問下,曾在2023年前往瀋陽參與案件辦理的楊姓輔警坦言:「那幾年上面有硬性要求,沒辦法,就逐利執法了。」他表示,當地警方有所謂的「KPI考核」,賠償款會按照一定的比例發放至辦案單位。「就有了一個灰色的(收入)。」
對於這一情況,記者聯繫趙姓警察未果。楊姓輔警向記者表示不便接受採訪,當記者詢問其提到的「有KPI考核,打假資金按比例發放」的說法時,對方隨即掛斷電話。
政策規定——
公安機關禁止下達罰沒款指標和濫用執法手段搞「創收」
禁止以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挾,迫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了解到,2021年,公安部曾發佈《公安機關禁止逐利性執法「七項規定」》,對逐利性執法進行專項整治,嚴格禁止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和濫用執法手段搞「創收」;禁止辦案人員自行保管涉案財物和訴訟程序終結之前違規違法處置涉案財物;禁止以上網追逃、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挾,迫使當事人「主動退贓退賠」、「認罪認罰」或者達成「和解」協議結案。五糧液公司收到的賠償款是否如辦案人員所說,會流向警方賬戶變為績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完全不清楚此事,並表示媒體採訪應對接公司融媒體中心。記者試圖聯繫該中心未果。

對於辦案人員所稱的「逐利執法」「KPI考核」等情況,記者聯繫到宜賓市公安局政工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不便接受採訪,建議聯繫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對於這一情況不太了解,建議向宜賓市公安局辦案部門直接了解,詢問這一政策的依據,以及是否有相關規定或出台過相關機制。
原標題《宜宾警方赴沈阳查假五粮液,扣走159瓶茅台 办案民警代五粮液公司谈数十万和解金,“你说钱重要还是老公重要”》
責任編輯:杜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