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法律最荒謬的10大矛盾

1.不承認「中國國籍」,卻把 14 億人全部分類成「大陸地區人民」。

2.不承認中國是國家,實務上卻天天把中國當國家用。

3.憲法說兩岸同一國,現實卻分治 75 年。

4.陸配不是外國人,待遇卻比外國人更嚴。

5.否認中國國籍,卻大量用中國戶籍、公文查核身分。

6.陸配既不是外國人、也不是國民,被放在「第三類特殊身分」。

7.公職禁止雙重國籍,卻不禁止中國身分(因為法律不承認那叫國籍)。

8.軍公教不能有外國籍,但法律不能明寫禁止「中國國籍」。

9.口頭說兩岸不是兩國,制度卻全部以兩國模式運作(航班、通關、移民)。

10.不承認中國,卻承認中國法院判決、出生證明、公證文件。
2025-11-28 16:4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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