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再犯就懲處!

歐陽娜娜、張韶涵等多名台灣藝人因唱和中國官媒宣傳遭查處
台灣文化部長李遠亦呼籲切勿淪為中國統戰工具
對於調查解果,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今日表示
因為是首次(警告)故不懲處,但若往後再有發生,就會動用相關規定

梁文傑於陸委會例行記者會表示
此次調查是根據23名台灣藝人多次配合中共官媒《央視》轉發
「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台灣地區在聯合國的唯一稱謂就是中國台灣省」等
而在中共「聯合利劍」軍演時,也轉發類似的貼文
梁說,調查並非貼文的文字本身,而是中共黨政軍機關的合作行為
《央視》毫無疑問就是黨媒、黨政軍機關

梁文傑表示,過去對在中國發展的藝人
政府並未做過類似調查與懲處,因此這次調查結束後
政府認為已完成對這些藝人的警告與勸誡,故不會有懲處
但倘若往後繼續再犯,就必然會動用相關懲處規定

「此次是警告不是懲處!」
梁指出,這次是讓藝人在對方要求必須配合的時候可以有理由去拒絕
現在有了懲處相關規定,藝人就有嚴正拒絕配合的理由
2025-11-08 2:02 發佈
不能用傷害國家尊嚴與自己人格來賺錢享樂

台灣政府想方設法在保護這些赴中藝人

讓藝人們可以不用違背良心來賺取不道德的錢財

也不用再白天發文,晚上悔恨哭泣

終於可以不用靠賣國來賺錢了,阿密陀佛
trooper62 wrote:
台灣文化部長李遠亦呼籲切勿淪為中國統戰工具

歐陽娜娜妳不回嗆趙天麟 曹興誠嗎?
陸委會不查這兩位通匪女的台灣男人嗎?




trooper62 wrote:
「此次是警告不是懲處!」
梁指出,這次是讓藝人在對方要求必須配合的時候可以有理由去拒絕
現在有了懲處相關規定,藝人就有嚴正拒絕配合的理由..(恕刪)

她們惹不起吧!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