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九二共識~
是海峽兩岸關係相關的政治術語
指獲得海峽兩岸官方授權的民間組織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中國)與海峽交流基金會(台灣)
在1992年經由九二香港會談及其後函電往來
所達成的非正式共識
當時對於一個中國的定義與如何追求統一上出現歧異
雙方只在“兩岸事務性商談應與政治性議題無關
在事務性協商中可以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
達成共同意見
因為雙方未進行官方正式簽署協定文件
只存在非正式的口頭協商與電文往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各自解釋了會談內容
雙方同時皆拒絕接受對方的解釋
2000年,中華民國陸委會主任委員蘇起
在卸任前首次提出九二共識這個名詞
並將其解釋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但這個解釋被中共方面否定,不接受
中國國民黨於馬英九執政時期
再度提出「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
主張「一中」是「中華民國」的九二共識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的一個中國原則相悖
中共亦不接受
因為雙方各自說明的內容不同,差距甚大
對於當時是否實際達成共識,長期成為爭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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