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罵 賴清德是"混Θ"賴總統不敢告館長 是默認了嗎?館長痛批賴清德是"控制媒體的混X總統” 館長嗆大罷免大失敗“想連任?下輩子吧!https://www.youtube.com/shorts/_M4O8D29I1M
告訴權是當事人的法律權利就看當事人是否提告“掌控媒體”可以提告,這是涉及刑事法毀謗罪( 如果與事實不符)“混蛋總統”很難提告, 這是個人的“觀感不同”( 只是單純對總統的不滿)罵人還是有分類別嚴重侮辱與惡意攻擊很容易引來官司纏身批評與不滿屬於個人情感發洩,就看當事人的感受所以,告不告就看當事人的決定滿意與不滿都有人如果要對每一個不滿的人民都提告那有失格局,也違背了憲法上的言論與思想自由紅線就是嚴重侮辱與惡意攻擊其他以外你要叫要跳要抓狂,隨個人高興但是不能影響到別人的權益在台灣提告之後,就看檢察官要不要起訴如果檢察官決定不起訴,那就沒事;反之,就有點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