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不要再白痴下去了

自從八烔檢舉陸配之後陸委會就開始清查台灣人是不擁有大陸身份證這件事。

依法若是持有對岸身份證或戶籍就必須取消中華民國的戶籍,這合法合規沒爭議。但近來陸委會似乎有點走火入魔,連居住證、定居證也要查,這真的是蠢到爆。

早期台灣人到對岸只要持台胞證就可以去銀行開戶,有銀行戶頭就可以實名辦理對岸的手機門號,有了上述兩項之後就可以綁定微信支付工具在大陸消費。

但近年來大陸有關這方面的規定改了,改成需要有“居住證”才能辦理銀行戶頭。所以有些有辦理銀行帳戶需求的台灣同胞就會在去到大陸時要求入住酒店開立一張居住證明以便申請居住證然後去銀行開戶。這其實沒什麼好大驚小怪,就很單純是為了開銀行帳戶而已,並不是真的入了戶籍。結果陸委會現在說連居住證也要查?到底是要查什麼?

同樣是開日本銀行帳戶,人家也是有規定要持有六個月以上的工作簽或留學簽才可以開銀行帳戶,一般觀光客根本不給開。

大陸那個居住證就很單純是為了方便台胞辦理各項瓶務所制定的權宜措施,跟入不入籍無關。

真的不要整天發神經,
2025-05-02 13:43 發佈
你說的是對的
基本上, 領人民幣薪資, 必然要在中國的銀行開戶
開戶, 以前用台胞證可以
現在統一為18碼證件編號, 要辦居住證
居住證, 不等於定居證
居住證也不能代表甚麼.......
這東西是不知情的人胡亂掰扯的
請政府單位不要隨風起舞, 謝謝.
cm4430 wrote:
自從八烔檢舉...(恕刪)

查下去,台商一個都跑不掉,成為陸商.
cm4430 wrote:
陸委會不要再白痴下去了


請不要對我大民進黨政府機關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好嗎?~

特別是事涉兩岸的時候~
就違憲了還合法?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當然你要落實戶籍法的話

看看那麼多拿中華民國身分證的旅外華僑都應該直接註銷台灣戶籍

又或者只要出國超過六個月都直接註銷台灣戶籍才對
cm4430 wrote:

大陸那個居住證就很單純是為了方便台胞辦理各項瓶務所制定的權宜措施,跟入不入籍無關。




居住證沒有吧,只有定居證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居住證沒有吧,只有定居證。


其實絕大多數的老百姓都只是安居樂業而已,並沒有靠搞政治獲得任何利益。實在不必為了這些小事情去為難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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