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只要「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是性侵害,就算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資料來源 : 衛生福利部https://www.mohw.gov.tw/cp-88-234-1.html黃子佼判決書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TPDM,113%2c%e7%9f%9a%e6%98%93%2c1%2c20241203%2c1資料來源 : 司法判決書系統司法判決書系統文字排版凌亂YOUTU頻道語言詳述判決書內容影片長度1小時57分鐘希望大家撥空看看判決書內容說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WcaErEMtIo&t=1531s這個頻道的講述人或許因 政治 性平 或其它因素會有不認同其立場而沒有意願進去點看但這個影片除了詳述 判決書 內容最後還奉勸家長多跟孩子溝通不要讓孩子害怕跟父母溝通..害怕父母知道後會被責罵而自己默默承擔...繼續讓犯罪者脅迫。在論壇內,我也參與了討論這個話題也有整理一些判決書案件內容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7095757&p=5#91272599板主所貼的新聞應該是 受害者編號33. 被害人3: 95年次 拍攝時14歲 就讀國中二年級 手持學生證拍攝檔案名稱及硬碟路徑家用超大(H:)〉X網〉!WOW〉FB陳○○〉陳○○試鏡篇、調教篇建立時間:109年1月27日檔案數量:228個檔案內容:1. 身著○○學校制服持學生證全身裸露胸部,並以手撥開陰部2. 臉書、Instagram社群軟體連結及頁面資訊備註:1. 身著學校制服敞開胸前裸露胸部、參加學生舞蹈比賽、手持學生證裸露胸部之照片2. 於Instagram社群軟體個人頁面記載:○○國中○○舞蹈班;對話紀錄中提及之出生年月日、就讀之○○國中○○班級3. 論壇標題為「FB校花級蘿莉的調教+試鏡」,簡介提及「校花蘿莉」、「因校花蘿莉想成為網紅代言,一不小心就落入了小弟的試鏡陷阱了」,並放置參加學生舞蹈比賽,及僅著上身制服敞開胸口裸露胸部及陰部,全身裸體之照片被害人對於本案之意見:未回函這個受害者3 在判決書內容記載想成為網紅,參加試鏡,14歲。1. 自願拍攝?2. 被騙拍攝?3. 脅迫拍攝?誤拍首張照片或首部影片後,被脅迫再拍第2次..第3次........第228次若不從..就公佈...讓學校.同學..家人知道..........這個案件...我真的很需要同溫層。
god52101314 wrote:若新聞描述為正確天啊...(恕刪) 這個受害者3 在判決書內容記載想成為網紅,參加試鏡,14歲。1. 自願拍攝?2. 被騙拍攝?3. 脅迫拍攝?誤拍首張照片或首部影片後,被脅迫再拍第2次..第3次........第228次若不從..就公佈...讓學校.同學..家人知道..........這個新聞是正確的。新聞是以 法院判決書 探討黃的案件是查扣黃的電腦所得資料。黃不否認” 持有 “,只是強調 “ 未觀看 “ 。但法院證明黃在持有影片後,曾傳訊創意私房論壇之管理員「老馬」詢問「檔案無法開啟、無法解壓縮」因此不接受黃稱 “ 未觀看 “ 。樓主所貼的新聞,內容是強調,這個案件非常嚴重。創意私房論壇高級會員可以指定某個受害者進行某種指定行為指定某種不堪的行為供拍照攝影 - 謂之 “ 虐 “所以被定調為 “ 性虐兒童 “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裡有警察、老師、店員.....還有具有公眾影響力的知名人物-黃合法的AV產業需滿法定年齡且當事人同意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