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自臺灣走私凍肉被判刑,肉中檢出瘦肉精........

五人自臺灣走私凍肉被判刑,肉中檢出瘦肉精

看来莱猪已经提前登陆了......... 还是本土猪本来就用了瘦肉精..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415170

2020年11月12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公開宣判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簡稱上海三分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某某、紮某(緬甸籍)、泰某(緬甸籍)、仇某某、於某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上海三分院訴五名被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依法判决五名被告人均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依法判令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並連帶賠償涉案凍品處置費用人民幣517,259.53元。



該案系上海三中院審理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上海三中院副院長璩富榮擔任審判長,由三名審判員、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於2020年11月4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1月5日,被告人黃某某、紮某、泰某等三人夥同其他船員,受他人雇傭,駕乘帕勞籍貨船“FA LALI”輪,裝載18只冷凍集裝箱的凍品從我國臺灣地區基隆港出發,在無肉類製品合法證明的情况下,逃避海關監管,以偽造虛假船名、繞關走私管道將上述凍品偷運入境。



2019年12月7日晚至8日淩晨,該船停靠上港集團羅涇分公司所屬上海寶山羅涇鋼雜碼頭,將18只集裝箱冷櫃的凍品予以卸載。



期間,被告人仇某某、於某明知貨物系走私入境凍品,仍受他人指使,以“上海陸派商貿有限公司”名義聯系租用碼頭,並至碼頭幫助卸載涉案凍品,其中,仇某某負責和黃某某接頭,並使用激光筆引導“FA LALI”輪靠泊,後監督涉案凍品卸載至前來接貨的集卡車裝運出港;被告人於某負責聯系集卡車進碼頭裝運,並代表貨主方在集卡車《出門單》上使用虛假姓名簽字確認。



後偵查機關將尚在運送途中的部分凍品追回並予以查扣。



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檢驗,上述被查扣的冷凍肉製品共計196.46噸,均不符合進口准入條件,為我國禁止輸入的產品。經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檢測,其中一箱冷凍猪肉中檢出萊克多巴胺成分(大陸俗稱“瘦肉精”)。上海市綠化市容局生活垃圾管理處出具相關說明,對上述扣押的凍品需進行焚燒無害化處置,處置的費用為每噸2632.90元。



長期以來,我國對於肉類產品的進口有著嚴格的程式,進口肉類產品需符合海關的相關監管要求,保證品質安全、手續齊全,才能進入我國銷售。



本案走私進口的冷凍肉製品系不符合我國進口准入條件的凍品,且未經檢驗檢疫,部分猪肉凍品中還檢出萊克多巴胺成分,具有高度現實危險性,已經危及我國食品安全體系,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且涉案凍品若處置不當會造成環境污染,具有損害生態環境的重大風險。根據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以及分別具有自首、從犯等情節,遂對五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並支持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五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亦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向社會公開道歉,並於宣判前全額繳納了涉案凍品處置費用。
2020-11-20 14:06 發佈
偉哉共產黨請全世界吃免費的冠狀病毒株

厲害了我的國

共匪土製生化武器 全世界免費享用享用!

美國需要從他國進口豬肉嗎?

共匪只會炒作土地

看不起農牧畜等產業


超級大國糧食無法自給自足

糧食危機啊!

飢不擇食!
個人觀點喜歡就拿去用!用就是你的了!
大陸豬肉價格已經有下跌了
願意冒險從台灣走私凍肉到大陸
表示這個利潤還是相當不錯的
萊豬真是好廣告啊!
台灣畜牧業養殖業的行銷策略!

為何一口氣吃掉50克的食鹽

會鈉中毒 怎不標示產地與警語呢?

為何10分鐘內 喝掉6L的水 有水中毒風險

政府怎沒標示瓶裝水產地與警語呢?

政府先禁賣包裝水跟食鹽吧!太恐怖太危險了!

政府失責啊!

為何一天吃掉一頭豬才會中毒

一頭豬要上百公斤啊!

政府太失職了!

抗議啊!笑到噴淚

假議題!假議題!

其實你們都中計了!

這是台灣畜牧業要行銷台灣豬的超高招啊!
我也中計了都指定台灣豬才買!
個人觀點喜歡就拿去用!用就是你的了!
luther0911 wrote:
萊豬真是好廣告啊!台(恕刪)

要求政府做好包裝水標示跟食鹽「標示攝取量」我是沒意見啦!
反正這是勢必有足夠大量的科學實證證明在一定的劑量之內對人體無害。

但在食品安全之下,「有害推定原則」,卻無法留足夠大量的科學證據,證明萊克多巴胺對人體無害。

01荒謬大師luther0911,你說對不對?
luther0911 wrote:
萊豬真是好廣告啊!台(恕刪)


看來 大麻,毒品 開放 也不是問題?

如果只是用量問題

為何是 "禁止" 台灣養豬戶使用,而不是規定使用辦法.....

且 禁止 販賣 運輸 製造 .....
Dwing wrote:
看來 大麻,毒品 開(恕刪)


你問止痛專業 醫生 或麻醉科醫生

是毒品還是藥物

不過一線之隔!

萊不來豬

商家只要標示豬肉來源

以仁盡義盡

國民黨想要選贏民進黨很簡單

我隨便開個藥方

美國嬌生 爽身粉 罹癌案 一人賠都上億

把台灣 洗腎 患者 心血管疾病患者

罹癌患者

加上家屬起碼破500萬人口

先免費教授群引導與論

在媒體宣傳

免費律師群 協助針對黑心食物來源的財團與公司

起訴賠償 一個人可求償1000萬就好

成功後國民黨民調破50%

中時變成幫社會弱勢討公道的媒體

萬人擁戴 8百萬人支持執政!

一點都不荒唐 國民黨行動!行動!

a0980000056 wrote:
全之下,「有害推定原則」,卻無法留足夠大量的科學證據,證明萊克多巴胺對人體無害。


你馬上吃掉50克食鹽

馬上就能證明對食鹽對身體有害!

該禁止!
個人觀點喜歡就拿去用!用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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