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ug wrote:這是台灣的逃犯呀,現在不是送中問題,樓上的都不懂分辨嗎? 日後如果香港遊客殺了台灣人也不理嗎? 理不理得看,能黑中、反中、污蔑中嗎?若不能,那就沒有理的必要了若能,那就是最金貴的人權了
smug wrote:我是香港人,不明白為何台灣政府拒絕一個殺人通緝犯自首的理據,有人解釋一下?如果香港遊客來台灣殺死台灣人然後返港,又可算數? 香港人在台灣犯罪逃回香港,台灣政府要求香港政府依正常管道引渡至台灣受審但香港政府不受理。香港政府要殺人通緝犯自行前往台灣自首,台灣政府既然知道此人是殺人通緝犯境管局怎麼可能會同意讓殺人通緝犯自行搭乘民航機來台灣。你搭飛機時會想讓通緝犯單獨坐在你身邊嗎?境管局明知對方是通緝犯還會同意他入境嗎?香港人在台灣殺害香港人,在香港竟然不處理,香港政府算是沒有公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