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并没有个人的土地所有权。1949土改时,中国农民在欢天喜地地瓜分了地主、富农的土地之后,中共随即又将土地收走。在土改运动尚未结束的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让农民把土地通过互助组、合作社交给了“集体”。中国贫穷农民的土地梦做了还不到两年。
直到今天,政府的各级官员对土地都有极大的支配权。所以他们可以随便地征地、拆迁,随便地制定土地的价格和补偿的标准,继续让农民或者土地使用者蒙受损失。农民呢,也就形成了一个观念:土地是国家的。当政府需要的时候,它欲取欲夺,农民是没有办法的。所以一直对于中共,它是有好处的。对于中共各级官员都有好处,因为它把土地收归国有之后,收归了中共党有,对他们的统治,对他们任意占用和使用资源、调动资源、组织资源,都是十分便利的。
1953~1985 人民公社 1985~村民委員會 ..有設村委會的地方,就有村黨支部的設立, 目前的「村民自治」仍由黨牢牢控制.
1949之后:土改何以要杀人? 毛泽东坚决反对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他主张组织农民通过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夺回土地。
共产党担心农民轻轻松松地拿到土地,就不会仇恨地主,也不会积极地控制农村。
于是,一场本来可以和平进行的土改成了一场流血的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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