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北區醫院虐打被捕長者三警保留提交不在場證據權利本月下旬區院答辯

這就是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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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名警員涉嫌去年 6 月底在北區醫院病房內虐打62歲男子,各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案件押後至本月 23 日於區域法院答辯,三人均保留提交不在犯案現場證據的權利。

首兩名被告為現職警員的歐國偉(25 歲)及鄧文謙(24 歲),兩人均隸屬上水分區,原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第三位被告則為已離職警員林易昇(30歲)。

三人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指三人去年 6 月 26 日在上水北區醫院,身為警務人員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襲擊被羈押中的男子鍾志華;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鍾志華。

首被告歐國偉及第三被告林易昇要求審訊以中文進行,第二被告鄧文謙則要求英文審訊,三人均保留提交不在犯案現場證據的權利。被告現時提出這項權利,保障他們在即使在區院答辯開始前不少於 10 天,通知向法院證明自己不在場的證據。

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於區域法院答辯,三人准以現有條件繼續擔保。
2020-01-07 22:41 發佈
中尉 wrote:
這就是港警﹗https(恕刪)


然後呢.暴徒依然是暴徒也洗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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