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了女朋友假入他會想(台港無引渡條約,他確實會想)只要他手腳夠快就不會被抓。因為他會想,只要吵佔中就會把它吵成政治議題,他就逍遙法外⋯
但在台灣犯罪的香港人 也不會遣送至台灣審辦的。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香港目前與其他國家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有 20個,香港目前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有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同時與這些國家其中20個簽訂移交逃犯協定。香港人是不信任 中國的司法,因為 中國並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如果這一個法案通國,中國很有可能在香港到處抓人,就連最基本的言論自由都會喪失。
Scott Liu wrote:
一個殺了女朋友假入他會想(台港無引渡條約,他確實會想)只要他手腳夠快就不會被抓。因為他會想,只要吵佔中就會把它吵成政治議題,他就逍遙法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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