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駁「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12種論述

范盛保/澳洲昆士蘭大學政治學暨國際關係博士、崑山科技大學副教務長

「川蔡」端上國際舞台後,持反面看法的人開始用「中國武力威脅」來嚇台灣人。只不過打個電話,中國就瘋了。問題點在於很多人不願意承認事實,如美國《波士頓環球報》專欄作家雅各比(Jeff Jocoby)以「有一中和一台,讓我們停止假裝(There is one China and one Taiwan. Let’s all stop pretending otherwise.)」為題之文章所闡述,國際上都在假仙嘛。許多人在國內外都常被中國人嗆聲,說:「台灣哪是個國家。」在台灣的認同議題上,我們一直是一個沒有共識的國家,連「是不是國家」都沒有共識。


有一部分人認為掛著「中華民國旗幟、國號」的台灣不算是真正獨立的國家,一定要做某些事後才算真正獨立國家。筆者亦關心許多的年長者,或是跟隨的年輕人,有愛台灣的熱情,但卻在不知不覺中陷入一種一定要「獨立建國」才算是「獨立國家」的意識型態。


1991年原屬蘇聯的烏克蘭舉行獨立公投,90.32%贊成烏克蘭獨立;2014年原屬烏克蘭的克里米亞舉行獨立公投,96.8%贊成克里米亞獨立。1999年原屬印尼的東帝汶舉行獨立公投,78.5%贊成東帝汶獨立。

獨立,不就是這樣嗎?不是「獨立公投」,就是打一場「獨立戰爭」(美國跟英國打、越南跟法國打、印尼跟荷蘭打等)。

釐清了獨立的定義,接著要問何謂國家?最常被引用的是1933年簽訂的《蒙特維多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這份公約的第一項條文聲明:「在國際法上的國家實體應該必須擁有以下條件:固定的人口;既定的國界;政府;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其它政治哲人、學者講的一堆要素(國際承認啦、UN會員國啦等等),在後面會談。就法論法,我們先打個比方,何謂直系親屬?法有規定「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那試管嬰兒算不算直系卑親屬? 當然算呀! 但試管嬰兒不是「從己身所出」呀?他是「試管所從出」(啪,這種人給他打下去)。這告訴我們,形式不重要,法律意涵、法律實質才重要。當探討台灣是不是國家時,也是如此。


請讀者們先這樣想像,台灣這個主體就是你的身體,你的身體就是台灣(要裸的還是穿衣服的?啪,這種人也給他打下去啦,波多姐姐看太多了)。其它加諸在你身上的國旗、國歌、國號等圖騰把他看成是風衣、雨衣或夾克等外在形式。
2019-01-02 6:04 發佈
好,台灣做為獨立國家的論述開始,以下這12種情形,都不影響台灣做為國家。


第1到3種是說要「改國號」、「改國旗」、「改國歌」之後,台灣才算國家。這三種事都應該要考慮,但不做也不影響台灣是獨立國家,做了也不叫「獨立建國」。


中亞的哈薩克總統認為要更改國號,把「斯坦」去掉,因為蒙古的國名沒有「斯坦」,所以強大,哈薩克應該改名去掉「斯坦」,意思是「哈薩克人的土地」;中歐國家捷克共和國受不了又臭又長的正式國家名稱,希望大家改以Czechia稱呼他們;越南民主共和國(俗稱北越),在1976年跟南越統一後,改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大家應該知道英國全名是「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王國」。所謂大不列顛是那個包含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的大島嶼。倘若,蘇格蘭獨立公投贊成獨立,「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王國」要不要改名? 扣掉了蘇格蘭的「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王國」其新國名有以下選項: 「聯合王國其他地區」(The rest of the UK),縮寫為rUK;「未來聯合王國」(Future UK)和「前聯合王國」(Former UK),縮寫都是fUK;另外還有一個叫「繼續聯合王國」(continuing UK),縮寫是cUK。你覺得以上這些國家,改不改名有影響到國家的實質內涵嗎?台灣這個主體就是你的身體,你叫唐山、阿山、老三有影響嗎?

紐西蘭總理最近宣布,在三年內舉辦公投來決定,是否要改國旗,因為紐西蘭的國旗是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但多方民調卻顯示一般大眾對改國旗一事顯得興趣缺缺,更換國旗並非社會共識,最後公投失敗。但你說,改不改國旗跟他做一個「獨立國家」有關嗎?台灣這個主體就是你的身體,現在用的國旗,有人把它當遮羞布,有人把它當袈裟;有人嫌它臭,有人把它當寶。有人不甩這面國旗,但我們還是要尊重跟這面國旗有感情的人。

我們的大戰略是保護台灣這個主體(也就是你的身體),外面那件遮羞布或是袈裟,只是一個工具。當大家對於這個工具沒共識時,我們就要尊重他人對這塊布的感情。雖然,這是意識型態教育的結果,但硬要把他人的袈裟弄成是遮羞布,也是一種意識形態的霸凌。


土庫曼政府在2008年決定修改國歌,理由是國歌中多處提到了已故前總統。這也不影響土庫曼做為一個國家。我們的國歌當然是國民黨黨歌,用黨的力量凌駕在國家之上,老孫的三民主義當然是鬼扯蛋的說古,只是那八個字(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要怎麼改?還是曲也要改?這些都可以討論,但都不影響台灣做為獨立國家。


第四種說法是說,老孫、老蔣的靈魂不消失,就會影響台灣做為獨立國家。這兩位老兄,一個是跟台灣人沒關係的花心大蘿蔔,一個是殺台灣人的劊子手,卻分別被官方或是部分人尊稱為國父與蔣公。不過,要把這兩位歷史人物掃進歷史的垃圾桶,再用水泥控起來,只不過是還原歷史事實,並不影響台灣做為獨立國家。




第五種否定台灣為國家的說法是說台灣的領土不確定,獨立建國的主張就是要「確定台灣的領土」,因為中華民國的《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全體立委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不得變更之」。論者認為,因為中華民國領土不曾變更,所以還包含大陸,所以台灣不是獨立國家。大法官許志雄曾說,《憲法》規定「領土為固有之疆域」,沒有意義,「若寫月球是我國領土,會有效力嗎?」你還真的把「固有疆域」這句話當真喔。固有疆域「理論上」有沒有想要包括外蒙古? 有呀!有通過變更疆域了沒?沒呀!外蒙古是不是獨立國家?是呀;固有疆域「理論上」有沒有包括南海十一段線?有呀! 是不是比中國的南海九段線還大?對呀!有通過變更疆域了沒?沒呀!來個國際仲裁法庭的判決就變了,有沒有經過立法院呀?沒呀!


1999年12月9~10日,江澤民與俄羅斯政府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江澤民以法律條文將中俄世代相爭面積相當於100多個台灣的300多萬平方公里領土拱手讓給俄羅斯,有沒有經過台灣立法院來變更固有疆域呀?沒呀!(愛講固有疆域的人去管一下江澤民呀!)。法理上的固有疆域有沒有包括釣魚台?其實沒(1970年以前中華民國地圖疆域從不包括釣魚台)!有通過變更「增加」疆域了沒?沒呀!怎麼馬英九這些人常常在吵釣魚台?法理上的固有疆域有沒有包括台灣?其實沒(1936年55憲草所規範的疆域不包括台灣,1946年通過實施的《憲法》其主張固有疆域沿用至今,但通過《憲法》的當時,台灣是日本的領土,不是固有疆域喔)!有通過變更「增加」疆域了沒?沒呀!



怎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還賴在台灣?你如果把《憲法》裡面的用語當聖經,你就會陷入精神分裂。你還相信以前那些御用學者講的,中華民國主權及於中國大陸、治權止於台灣?幾百年來哪個政治哲學家、哪個國際法學者說過主權跟治權是分開的?這些完全不在國際政治領域出現的理論,是老李時代的學者搞的,你把它當真喔!!在台灣還有像馬英九、洪秀柱這種狂人主張「中華民國主權、領土及於中國大陸」,或是有人主張「一中憲法」,但我們是正常人,又何必因為他人(老馬、小夫、小夫媽)這樣講而讓自己也陷入瘋狂呢?第六種主張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是說台灣要自立新憲法的,才是獨立國家。我們都同意,這部《憲法》早已不合時宜。但如果堪用,何必急在一時。六法全書裡面的「五法」趕快修一修以符合現今世界潮流比較重要。制憲、修憲談何容易?《憲法》是台灣的根本大法,台灣這個主體就像是你的身體,你信啥律法? 舊約?新約?可蘭經?佛法?道法?不會影響你當人。制憲、修憲跟是不是當獨立國家沒有全然的關係。
豹胎易筋丸 wrote:
范盛保/澳洲昆士蘭大...(恕刪)

擁有國家現實, 120種理由也無能駁斥;

不是國家, 120種理由, 也不切實際.

國家以武力而圈成, 古今台外, 都是如此.
第七種主張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是說要「推翻中華民國體制」之後才算是國家。這是中了孫中山的毒。老孫說「革命民權」,人民的權力是由革命而來。

實際上民權早已進步到2.0,人民的權力是由選舉而來,把老孫的「革命民權」留在100年以前吧。你再講「革命民權」,根本是在鼓勵喜好暴力犯罪的宋楚瑜(說過衝進總統府殺陳水扁)、屈肇康(鼓吹刺扁)以及馬英九(說過「子彈已經上膛」......陳總統會死得很難看)等人。我還是百思不解一定要「推翻中華民國體制」才算是一個「獨立國家」。


日本統治台灣時,台灣人叫日本為內地。當時總公司在日本,台灣有個分公司叫總督府,你講「推翻日本統治」、「推翻日本體制」,我同意這叫做「獨立建國」,把日本人趕回去,讓分公司自己管自己。但你要推翻什麼「中華民國體制」?特別是當他的總公司跟分公司都在台灣,你要推翻啥?是他的國號、國旗、國歌、領土主張、憲政體制、老孫老蔣?如果說前述第一種到第六種個別的主張都不能否定台灣的國家地位,那這第七種論述,尚未「推翻中華民國體制」(其實是1到6的總成),又怎能否定台灣國家地位?

我同意有個「幽魂」環繞在台灣上空,影響台灣成為正常國家,這個幽魂不是小倩,是「中華民國幽魂」,但也不要被這「幽魂」嚇到,用聖嚴法師的話,面對它(中華民國幽魂)、接受它(中華民國幽魂)、處理它(中華民國幽魂)、放下它(中華民國幽魂),我們來慢慢處理它嘛,再把它放一邊嘛。


第八種主張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說法是說,「宣布獨立可以讓全世界知道台灣人 有作為國家的意願,向國際表達我們是一個國家,宣布獨立就可以名正言順成一個國家」。其實不盡然,請再看一下獨立國家的要素:「固定的人口、既定的國界、政府、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國家的成立從來沒有「宣布獨立」這個要件。你出生時,有可能是醫生宣佈出生、也有可能是助產士、接生婆宣布;你有可能出生在醫院、出生在家裡、出生在公車、火車、高鐵,你也叫出生。難道一定要在醫院由醫師宣布才叫出生嗎?國家也是一樣,他誕生的方式很多,古老的帝國「不曾宣布獨立」;德國、義大利是「統一」成為民族國家。


「宣布獨立」只是其中一種形式,但對台灣而言卻是最不需要方式。你要知道隔壁的共匪三不五時說「反對台獨」(最近還硬拉台商一起講)、說你台灣「宣布獨立」,我就打你,你台灣何必要「宣布獨立」「欠打」咧?你跟他鬥的方法很多呀,總統可以三不五時講「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講「台灣跟鄰居國家間互相尊重主權」,但總統不必笨到說「我今天宣布台灣獨立」。


更進一步說,台灣自1895年始已經法理獨立於清國、中國至今122年了,用這個來向世界論述台灣沒有獨立問題,不是很有說服力嗎?122年,比你阿祖還老!!!各位不妨去看看所有國家的獨立宣言是怎麼寫的,都是先把殖民母國痛罵一頓,但也有少數像芬蘭怕激怒俄羅斯而稱讚他好話以確保獨立地位,總之,有母國才有「宣布獨立」的必要。話又說回來,當台灣有一群拉低台灣人平均智商的政大選舉研究中心或是各媒體,整天問你「支不支持獨立呀」、「支不支持統一呀」、「支不支持未來獨立呀」、「支不支持未來統一呀」,我又頓悟了,這一切的誤會都是他們的錯。不過,主張台灣要「宣布獨立讓全世界知道台灣有作為國家的意願」的人,不妨考慮一下我的建議。各位知道在公元前十世紀,猶太人建立起一個古老的國家,就叫以色列(Israel)。在1948年,猶太人宣告 Israel 正式「復國」。我們可以遍地開花的說要「復國」,復「大肚王國」、復朱一貴的「大明」、復「台灣民主國」。隱含的意思就是,台灣有「古國」,論梯次,「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還要排在後面哩。


第九個論點說台灣不是國家的,最喜歡引用台灣僅被「極少數的國家承認」,或是說這「極少數的國家是跟中華民國建交、承認中華民國」,不是承認台灣。先說後者,不管是承認誰(中華民國或是台灣),1971年以前的主體是代表中國,但近40年其主體是台灣,大家也心知肚明啦。而邦交國數是值得好好解釋的。很多的學者很喜歡誇大「承認」的效力,說要有一定數量的國家承認你才是國家。國家四要件是「人民、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交往的能力」,這是法律要件,你這個國家被不被人家承認、人家要不要承認你、人家爽不爽承認你,那是政治因素、是心理因素、是奇摩子因素。你叫阿拉伯國家去承認以色列是個國家,他肯定被阿拉打屁股;你叫烏克蘭去承認克里米亞是個國家,烏克蘭人肯定集體自殺。


國際上現存有限承認國家的國名(邦交國數)如下: 一、索馬利蘭共和國(0)、二、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1)、三、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2)、四、盧干斯克人民共和國(2)、五、聶斯特河沿岸摩爾達維亞共和國(3)、六、納哥諾卡拉巴克共和國(3)、七、阿布哈茲共和國(8)、8. 南奧塞提亞共和國(10)、9. 中華民國(22)、10. 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46)。編號9的中華民國有22個邦交國數,其實跟編號1-8這些有限承認的國家其邦交國數0到10的意義是沒差啦,還狂輸編號10的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一半(我慚愧,沒聽過此國家)。


就法論法,一群國家承認A國為國家,但另一群國家不承認A國為國家,如果國家的身分是因為被承認而存在,這時A國同時有兩種身份,「國家」與「非國家」,這叫做「international law chaos」(國際法的混亂)。你說要多少國家數承認才算數?哪一個法律條文有跟你規定要多少?沒有嘛!一些裝懂的專家老是跟你說要有一定數量國家的承認才是國家,你只要問他,「多少」?你看看剛剛那些括號的數字,編號1到編號10,有限承認的國家數字是0、1、2、3、8、10、22、46,你叫那些專家挑個數字吧,是多少才算呀?多少嘛?回答我呀?數到三,回答! 1、2、3,多少? 答不出來啦。國際法上所謂要人家承認,是要承認是否有「與其他國家交往的能力」。


馬英九執政時,是「只有與中國交往能力」,還被人家當小弟呼之來揮之去,無能到極點。你說台灣無「與其他國家交往的能力」? 當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174個邦交國,台灣有22個邦交國(你要說中華民國也可以啦,畢竟是跟中華民國這個幽魂簽約的),兩者總數差不多是全世界國家數。這是零和遊戲,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不會跟台灣建交。所以我說,這是奇摩子因素、政治因素而已啦。順便一提,科索沃共和國有110個邦交國,巴勒斯坦國有136個邦交國、以色列國有164個邦交國,萬那杜有65個邦交國。很多小國沒那麼多經費搞外交,像斐濟,在其國境內大使館約20個,其他100多個設在紐約,擺明共用嘛。



台灣不是因為沒有國家人格而不被承認,假設今天彗星撞中國、三峽大壩垮了、中國崩潰了、消失了,其它國家會不會承認我們?肯定會嘛。所以,台灣不被承認,是中國在搗蛋嘛。如果有天,台灣邦交國是0,怎麼辦?0跟10 跟22 沒差多少啦,用聖嚴法師的話,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我無解,大家再想想吧!


第十種說台灣不是國家的論點,是認為「如果你是國家怎麼不能加入聯合國」? 「如果你不能加入聯合國你就不是國家」。各位還記得前一陣子文化總會的事情嗎? 理論上,文化總會會長應該由總統擔綱,但政黨輪替後,劉兆玄們把持著不放,突然有600多個會員要加入,文化總會卻一直流會,擺明了不給他們加入,這是一種技術性的阻擾。



聯合國的《憲章》規定,「凡愛好和平的國家,接受《聯合國憲章》所載義務,經本組織認為確能履行這些義務,都可以成為聯合國會員國」。你說台灣愛好和平嗎?是國家嗎?接不接受他的義務?有沒有能力履行義務? 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是申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需經安理會推薦,再由大會決定。程序是這樣,我們國家要向秘書長提交申請書,再弄一個申明說我接受你講的義務,接下來安理會審議申請,15個理事要有9個投票贊成,而且常任理事國(美、英、法、俄、中)沒有任何一個投反對票才能通過接納新會員的建議,接著大會審議需要3分之2會員國投贊成票。

你想,常任理事國的中國會同意嗎?台灣不能加入聯合國,並不是因為欠缺「國家人格」,而是因為在「程序上」被阻擾。就像那600多個會員要加入文化總會被阻擾一樣,程序問題而已嘛。在可見的未來,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你家的小孩也不去必去打伊斯蘭國,但重要的是台灣人一定要有憂患意識,沒辦法,誰叫你是惡靈古堡的鄰居。至於說是要「重返聯合國」還是「加入聯合國」,且聽我說。1971年時,兩個代表團同時出現在大會上,各自宣稱自己代表那一整個中國,此取決於聯合國大會去決定要讓哪一個代表團來代表中國。大會可以決定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離開會場,如同大會在1971年以前所做的每一次的決議;大會亦可以決定讓兩個代表團入座,但是大會決定讓蔣介石的代表離開會場,讓中共的代表入座。此決議案焦點純粹是一種「代表權」的替換(坐位的大吹啦,蔣介石被吹走,毛澤東被吹進來坐,坐在蔣介石的位置),並非是有新會員國加入讓聯合國會員國增加一席,也不是有舊會員國被逐出而讓聯合國會員國席次減少一席,更不是台灣被逐出聯合國。瞭解這個原委後就應當知悉在聯合國裡「並無空一座位」等著「中華民國政府」「重返」聯合國(全世界只有印尼重返聯合國一次啦,他離家時位置空著,一年後重返時屁股對準直接坐下),中華民國當然也不能再用中華民國這個名字「重新加入」在《聯合國憲章》第110條裏早已出現的「中華民國」(會有美國、法國、英國、俄國重新加入聯合國嗎?),而不曾入聯的台灣更不會有「重返」聯合國的神話。那剩下啥? 唯一選項,「加入聯合國」。會不會成功? 不會。要不要做? 當然要。而且要天天做。


第十一種說台灣不是國家的,是「台灣民政府」的論述,他們說台灣是被軍事佔領,以後會歸給美國。有看新聞的人都應該知道,他們跟馬英九一樣最近都要跑法院了。以前人家說「愛國主義是無賴的最後避難所」,「台灣民政府」的主張,只是利用人們愛台灣的心,要求付出金錢來給他們享受。1850年代的美國曾經有建議要買下台灣、佔領台灣,但是美國那個時候因為農奴問題,實在是太忙了, 並沒有拿下台灣。別再跟台灣民政府一樣一直想要做人家的跟班,做自己台灣的主人吧。





最後一個論點說台灣不是國家的主張最喜歡問,國慶日哪天呀? 何年何月何日獨立建國呀?10月10日?那是中華民國推翻滿清,跟台灣沒關係,所以台灣不是獨立國家嘛。請你聽我這樣說,國慶日不等於獨立日,獨立日只有一天,但國慶日可以廣設。前次收到韓國大使館10月國慶日酒會邀請函(去跟大使演講一次,他就記得要寄邀請卡哩!),韓國其實還有另外2個國慶日,都與脫離日本有關;斯洛伐克有3個國慶日,分別是獨立的、起義反抗納粹的跟施行《憲法》的日子;阿根廷有2個國慶日,分別是5月革命日跟7月獨立日;孟加拉有2個國慶日,分別是獨立日與勝利日;貝里斯有2個國慶日,從西班牙獨立1次,從英國獨立1次;布吉納法索有2個國慶日,改國名1次,獨立1次;多明尼克有2個國慶日,從海地獨立1次,從西班牙獨立1次;希臘有2個國慶日,從鄂圖曼帝國獨立1次,拒絕義大利最後通牒1次;立陶宛有2個國慶日,分別是獨立日1個,1253年古老王國建立時也是1個;匈牙利有3個國慶日,印度有2個國慶日,馬爾他有5個國慶日。那台灣有獨立紀念日嗎?


請看前述第八種論證,或是「台灣的總統」還有必要去「宣布獨立嗎」一文。國家的成立不是都由獨立而來,但尊重過去歷史,我們可以再創幾個記憶國慶日。除了10月10日官方規定的國慶日外,哪幾個日子可以考慮為獨立日或國慶日? 依時序來看,第一是台灣法理上從清國獨立出去的1895年4月17日《馬關條約》簽訂日,紀念這個122年前的日子似乎有其歷史意義。第二是聯合國大會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的第2758號決議,「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這一天,「中華民國」在「國際上」正式壽終正寢,他從此不代表中國。第三個日子是1991年經國民大會決議及時任總統李登輝公告並於同年5月1日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時。本來是要「全國總動員戡平叛亂」,當日以後不動員、不勘亂,就是承認中國合法權,雖然晚了國際20年,但「中華民國」在「國內裏」已經完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已將國家領土範圍限定於台、澎、金、馬,正副總統與國會議員也僅由台灣選出,並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


第四個日子是由時任總統李登輝在台北時間1999年7月9日下午接受德國之聲錄影專訪時提出兩國論,台灣和中國大陸的關係早就已經是「國家與國家」,或「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內部關係。那「中華民國」是國家嗎?蔡總統打給川普後,你有聽到任何美國媒體討論「中華民國」嗎? 最多的形容是說「蔣介石輸了跑來台灣」,「中華民國」這四個字早已被水泥控起來,沒人講,新聞偶爾講一下說台灣國號叫「中華民國」,但,都在討論「台灣」。再度說明,中華民國那個國號的形式不重要,實質意義的台灣才是討論主題。不過,國際媒體老是有一個盲點,跟政大選舉研究中心一樣,喜歡講,「台灣尋求獨立」,「從中國獨立出去」。

我想,我們內部自己人要先講好,台派要團結一起,當我們首要戰略目標是要確保台灣國家的存在時,你必須尊重喜歡「中華民國」袈裟的人。我們如果想扭轉國際媒體這種聲音,在任何情況與媒體接觸時,所傳遞的訊息就不是「台灣要尋求獨立」,而是我們要國際正視「台灣國家」、「一中一台」的存在。


我必須稱讚呂前副總統所推的「台灣中立國」最有戰略高度。如果有一天,國際媒體報導,「為避免與美國與中國衝突,台灣很有責任的推動中立國」。這時,我們的國格是比「國家身分」更上一層,從「國家」邁向「中立國」。別先說不可能,大家想想,結合共識,為台灣找出路。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1215/1012519/
随便啦,反正贴纸建国毛衣建国都有了,再来个嘴炮建国也不过分嘛
你们高兴就好啦
叫張三還李四?
還是有時候叫張三有時候叫李四?
自己名字都不敢喊了,整天貼這種文來催眠自己,可憐。
hytydyt wrote:
随便啦,反正贴纸建国...(恕刪)


RWY36 wrote:
叫張三還李四?還是有...(恕刪)


范盛保/澳洲昆士蘭大學政治學暨國際關係博士、崑山科技大學副教務長
豹胎易筋丸 wrote:
范盛保/澳洲昆士蘭...(恕刪)

很簡單,一句就可以打死:

「請問台灣國的邦交國有幾國?」

1)一個國際關係學者不可能不知道,獨立國家的主權要有國際承認,請問哪些國家承認台灣國的主權?

2)范盛保/澳洲昆士蘭大學政治學暨國際關係博士、崑山科技大學副教務長→請問,澳洲為什麼不率先和台灣國建交呢?不建交,當他在放屁就好,他要說太陽繞地球轉這種「看起來好像是,但事實上就不是」的妄想,明顯就是想求官做,你也信?

笑死。
網軍的新帳號可以活多久,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