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中央社一則新聞,中國大陸北京有人酒駕汽車,出車禍撞人,有4人死亡,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檢察官認為太輕,要再上訴.中國大陸不是比台灣落後嗎?怎麼感覺政府還比較重視受害者人權,給酒駕人嚴懲(無期)大陸的人,不都嚮往富裕的台灣生活,都還劫客機過來台灣,中央社酒駕撞死4人,判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