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愈 wrote:
給真普選 廢除1200人代表 700萬...(恕刪)
那美國538票總統選舉人票 代表3.7億人,就比較合理? 美國不也發生過 直選票贏,但選舉人票輸的情況? 831已經依照中英協議,只要被選舉人被審查沒問題,且獲得600人推薦,將由香港全體公民直選,是他們反對,說那個還是不行,然後發動雨傘運動。
你們怎不去問問,到底為什麼不通過安全法23條。條文是這樣: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反而怪中國要審查候選人資格。是不是別人都是錯,而這些蟑螂都是對?
別忘了,中英協議沒有要求中國給予香港人民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力,依照協議與一國兩制精神,是可以用派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