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低調 wrote:
需要把中華民國憲法的大陸地區去掉.....(恕刪)
講到這個..
兩韓互不承認,憲法主張的領土亦互相涵蓋
但仍是兩個國家唷
持續低調 wrote:
中華民國選舉只是在自由地區,可不代表大陸地區不是中華民國人,懂不?...(恕刪)
五毛不懂就不要瞎扯淡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所以要符合中華民國國民的資格才有投票權
懂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既不承認中華民國,也不願意做中華民國的國民
更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所定義的中華民國國民,就別來瞎攪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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