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etmanpower wrote:
13亿人拿的中华人民...(恕刪)
请先搞清楚什么是
国民(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这个搞不清楚
你就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句话
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
然后你会继续用国民来硬拗人民的概念
无知习惯了,突然让你学点知识,不习惯?
大馬1251 wrote:
不好意思阿
我從頭尾到尾都沒改變
《中華民國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任何人是否為我國國民,須視其是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而定
在未依法取得正式中華民國國籍之前,就不屬於我國國民
更不享有完整的中華民國公民權益
綜上,中華民國國民僅兩千三百餘萬
並不包含那十四億的「特殊人」
十四億的「特殊人」有名有姓,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稱為中國人
我很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來臺灣設籍
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成為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不同的國家,且彼此互不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民≠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民
我沒辦法去編一些很荒謬的理由來假裝同屬一個國家
「特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