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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勞工薪資基本權益比較製表。

lioner521 wrote:
大陆学台湾法律的地方...(恕刪)

黃委員國昌也在大陸出書了……
mariase wrote:
即使不論加班費如何計算,在執行面的保障對岸也是優於台灣不少
欠薪、欠加班費,對岸是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給員工,逾期加付賠償金給員工
台灣則是政府重罰兩萬給國庫,員工請自行花費數年打民事訴訟討加班費

這真是好的配套政策 !
勞工朋友你應該生氣。
民主和電動玩具一様,本身並不邪惡,只是耽誤了辦正事,可又偏偏對意志薄弱、頭腦簡單或没有正事可幹的人有很大的吸引力。
法條看起來確實是大陸的法令比較明確嚴謹,但也想看看有沒有人可以舉出大陸在因應淡旺季加班,輪班,旅遊帶團超過7天等等的實際執行情況.

jdme wrote:
比較兩岸的勞工薪資...(恕刪)


漏了『住房公積金』,比例是薪資的5%~20%
另歷年所交失業保險金當你非自願離職時的『失業給付』,只要條件符合就可申請,給得很乾脆。不會像這裡要面談、職介、還要你參加職訓.....一堆障礙。
michaelliupac wrote:
法條看起來確實是大陸...(恕刪)
前几年因为农民工闹出很多欠薪导致的群体事件,所以近两年老共执法偏向劳动者了一点。但小企业私营企业肯定还是有个别情况的。
还有补充个国定假期:直系亲属过世,单位酌情可以给1-3天丧假。
lastnote wrote:
呃呃,每月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就是扣掉了每週兩天的休息日算出來的,而法定節假日則是包含在21.75天里卻不用上班的日子,休息日沒有本薪,而法定節假日是有本薪的,只是包含在基本月薪裡面而已,

不要這樣強行辯解。大陸的勞動法規很明確薪酬按工作日的日數計算,雙休日和法定假日如果沒上班,都是沒工資的。21.75只用於計算日工資基數(用來算周末加班和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

舉個例子,2018年2月共28天,其中8天是週末雙休日,3天是春節法定假日,所以當月只有17個工作日。

假如某人在公司做五休二上班,月薪5000元。他跟公司約好,2月做到9日下午17:30下班為止,然後當場結算工資離職。2月3、4號是週末,因此當月此人一共上班7天,公司應付他的工資為5000 * 7 / 17 = 1609.20元,跟21.75這個數字根本沒關係。

假如2月3日週六,此人還加班1天,那麼這一天應該發雙薪給他。則該人2月應發工資為5000 * 7 / 17 + 5000 / 21.75 * 1 * 2 = 2068.97元。

可以看出:
1. 週末、節假日沒有薪水。
2. 只有計算加班工資時才需要用到21.75這個數字來計算日薪,正常上班沒加班的話,离职当月薪水 = 合同月薪 * 實際上班日數 / 當月日曆工作日數,就可以。

這個算法非常明確,不信的話你可以打勞動局的12333熱線電話詢問。
你啥都不懂,關我什麼事? 你說的都對,你開心就好。
产假不可能98天的,基本四个月起,剖腹产会再多半到一个月,后面还有哺乳假可以折算成一个月一起休掉,所以通常五个月可以保证的。
失业保险领起来不容易的,会不停介绍工作给你去,还有培训
fen666 wrote:
漏了‘住房公积金’,...(恕刪)
iantsai74 wrote:

不要這樣強行辯解。...(恕刪)

沒有強行辯解,網上勞動學者關於此問題的文章很多的,不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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