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局科员 wrote:
必须普及一下国际法的(恕刪)
差不多就是這種感覺
自1949年後 台灣人跟中華民國綁在一起 大陸人跟中華人民共合國綁在一起 互相在爭誰代表中國的董事長 台獨工作者就是放棄了這場競爭賽 決定離開這家公司 另起爐灶 中國的態度就是人要離開可以 但台灣分公司的建築物和內部資產必須扣著 裡面的老員工都得留下繼續幫中國工作
台獨工作者只能以一個光棍身份離開台灣 然後留下來的員工就要聽老共董事長的新政策安排以及人事調整 想工作的就好好幹 口頭上不虧待 想暗地搞破壞的 一率炒魷魚下去領資遣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