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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應該五權憲法復興

kantinger wrote:
有分什麼顏色?投錯票直接開除黨籍喪立委資格看看不就清楚嗎?


黨主席一人可以說開除就開除? 都不用經過黨內評定? 說個實際案例看看是哪個黨,大家以後就不參加他啦。

當廢除黨總統、沒有特權以後,黨主席的威權效果就沒那麼大了,黨主席自己不用選舉參加國大?
黨主席不能換? 現在是黨總統做不好、人民換不了。
鮮煎厚鯊 wrote:
怎麼不投書報社社論?!我覺得很棒


謝謝建議,我還沒投書報社過呢。
pc8801 wrote:
台灣人現在知道的是立法院最大的吧?

早就等同於監督與修法一把抓了

其他四院就是個笑話


噗疵

懷念蔡英文一黨獨大的時代嗎????

四輪贏兩輪 wrote:
黨主席一人可以說開除...(恕刪)


看看沒有選到總統的黨的黨主席
影沒有經過選舉不就清楚嗎?
kantinger wrote:
看看沒有選到總統的黨的黨主席影沒有經過選舉不就清楚嗎?


打得模模糊糊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簡單講,若是對不分區由黨提名有異議,那就不要參加黨內不分區啊。
依據目前黨內不分區立委在選舉上不用拜票、減少對於整體競選的競爭力;
想當不分區、是靠個人對於黨內的付出,個人魅力或是偏激點的黨內派系或是私相授受等⋯當選。

今天退黨或是被開除而失去職權、也沒有什麼不公平。


但若要按照憲法民主精神;應該開放大陸各省符合資格者參選代表,就沒這個問題了。

只是黨對自己民主沒自信啊,只好濫法放棄大陸人民公權,讓大陸人民給共產黨管理囉,這是舔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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