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 桑 wrote:我也覺得蘇俄不是共黨...(恕刪) 除了六楼六零年代初因为大跃进的失败导致经济大幅衰退,其他时期基本上都是高速增长。不过当年比较穷,基数比较低。在50年代中国大陆就能生产汽车和飞机了。虽然不是很好,只是有吧?我出生在80年代,当时基本上实现了初级工业化。市民出行做公交车,出远门坐火车,邮政覆盖所有村落。https://xw.qq.com/cmsid/20210506A0956U00?f=newdc
悦萌说 wrote:台湾的很多朋友经常说...(恕刪) 以因果而言,沒有蘇共就沒有中共,沒有中共,就沒有新中國,說俄國是中共國的爹一點毛病沒有。中共借外來勢力顛覆了中華民國是事實,大片領土被蘇聯佔據又無力爭取,不敢跟俄爹翻臉也是事實。或許中共現在翅膀硬了不認俄國這爹,但吃蘇聯奶長大的事實也無需否認。老蔣也啃美國不少麵粉,要不是美爹,中華民國可能早被滅了。美國搞事確實有,可他要不搞,臺灣人只能等著唱紅歌,面對共產黨,台灣人遲早要做出選擇的。
d8414176 wrote:以因果而言,沒有蘇共...(恕刪) 帮你解释以下什么叫做苏联:苏维埃是议会或者国会的意思,苏联是一个没有民主国家色彩的社会主义国家,全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另外有哪些土地被苏联窃取了?除了外蒙,这点要问蒋公啦
悦萌说 wrote:外蒙 毛澤東不但簽署“賣國”的《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蘇友好條約》出賣中國領土的外蒙古獨立包含正式承認沙俄時期侵占中國的大批領土以及唐努烏梁海地區還簽署“實現了”「賣國」的《哈爾濱協定》、《莫斯科協定》................................................................................哈爾濱協定內容如下:一、在外交軍事方面,蘇聯應給中共全面支持。 二、蘇聯和中共全面合作,發展東北經濟。 三、中共承認蘇聯在東北陸上和空中交通享有特權。 四、蘇蘇聯經常供給並保持中國紅軍有五十架飛機的空軍實力。 五、蘇聯將現有的一切俘自日軍的軍器,分兩批交給中共。 六、蘇聯將在東北所控有的軍器及軍事供應品賣給中共。 七、中共軍在萬一東北局勢發生劇烈變化時,獲准取道北韓退入蘇境。 八、蘇軍一旦在國民黨軍隊對東北發動登陸攻勢的情況下,秘密協助中共軍。 九、中共應提供中國國民黨及美國的情報。 十、承認外蒙古獨立。十一、東北全部棉花大豆和其它戰略原料,除去本地所需用者外,一律全運蘇聯。 十二、蘇聯協助中共在新疆擴張勢力。十三、遼寧、安東特別規定區域為北韓軍隊駐區,在將來適當時期併入朝鮮。《莫斯科協定》的主要內容:到了一九四八年夏季,在中共將要控制中國全部大陸的時候中共和斯大林簽訂了《莫斯科協定》,那時世界局勢正在動湯變化三次世界大戰可能發生,這協定的內容大要,計分七點: 一、中國領土內的礦權,應優先給與蘇聯開採,組織中蘇共營的中華商業公司。 二、蘇聯可以在東北和新疆駐軍。 三、在另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中共軍應和蘇軍並肩作戰,由蘇聯選派最高統帥。 四、建立共同的中蘇空軍。 五、遠東共黨情報局設在中國。 六、一旦大戰在歐洲爆發,中共應選派遠征軍十萬人,勞工一百萬人助蘇。 七、蘇聯在最近期內,裝備並訓練中共軍十一個師。在這一協定裡,蘇聯至少有四點收穫;(一)攫得中國大陸全部地下資源的佔採權;(二)武力控制東北和新疆;(三)中國做了蘇俄南侵的基地,可以支持越共,馬共和菲共;(四)中國人民為蘇俄去當炮灰和工奴。「中蘇秘密協定」秘密條款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毛親俄以後所簽定「中蘇秘密協定」條款全文十三個: 一、蘇軍駐防中國以應付第三次大戰。二、中國海空軍基地交付蘇俄,東北各港蘇軍使用。 三、由中共負責征服東南亞。四、中國軍隊應置於蘇聯統帥之下。五、中國設置海軍交蘇聯管理。 六、中蘇以貨易貨,中國土產,特別是糧食,應盡量輸俄。 七、蘇聯在中國享有特別貿易權。 八、蘇聯享有東北鐵路管理權。 九、蘇聯控制中國的礦權,包括整個中國領土。十、蘇聯在中國劃定若干居住區,蘇聯人民有自由居住權。十一、中國將內蒙新疆西藏讓予蘇聯。 十二、中共應徵發勞工一千萬人供蘇聯使用。 十三、中國應設法減少人口一億人。 這一協定是集《哈爾濱協定》和《莫斯科協定》兩協定的大成僅略去已成事實的條款再補入蘇聯新的需索條款。.......................................這樣還不算賣國那請問哪一種才算是賣國
引用證據 毛澤東擔任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發佈出賣中華民族的偽憲法,配合蘇聯帝國主義鯨吞蠶食中國的領土『鼓動外蒙古獨立、新疆獨立、西藏獨立、臺灣獨立』。- 引用證據 毛澤東中國共產黨於1949成立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後,“立刻”與外蒙古建交,一再表明一慣支持外蒙古獨立的漢奸立場,一慣公然支持蘇帝竊取中國領土的完整。中國共產黨在執政前曾贊同外蒙古獨立。早在1920年代,中共秉承蘇聯的意旨,說:「最無恥地,到現在國民黨政府還不承認外蒙古是獨立自主的人民共和國,而把外蒙古看成中華民國的附庸」(一九二九年《布爾塞維克》第十期)。1931年11月7日公布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主張"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 在1939年12月,毛澤東所著的《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一書的第一章即明確提出,「正北面,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壤」。中華人民共和國剛成立後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當時共產黨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獨立。1949年3月5日毛澤東與中蘇發表公告稱:「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地位已因(毛澤東)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承認其獨立並與其建立外交關係,外蒙古獨立因而獲得了(毛澤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充分保證。」1950年毛澤東出訪蘇聯,為爭取蘇聯外交支持,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承認外蒙古獨立。1950年7月3日,毛澤東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國首任駐華特命全權大使呈遞的國書,中蒙兩國正式成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1950年代,毛澤東向偽外蒙古輸送了工人幫助其建設。1953年史達林去世赫魯雪夫上台後,蘇聯歸還了旅大軍港和東北鐵路的管理權,但拒絕討論外蒙古問題。蒙古人民共和國於是與毛澤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換地圖,劃定邊界,承認外蒙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