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taku wrote:
沒辦法我花點時間陪你(恕刪)
閣下就不需要浪費寶貴的時間了...
沒有用的,
法學大師早在2018就有定見(所以他只針對同婚卻不理以核養綠),
人家就是說公投結果高於憲法,但從不提哪來的法源根據,也無視相關的釋憲案跟現行公投機制,
人家就是說同性不可以稱"結婚",但從不提大法官的釋憲案,不從法律的角度來申論,
一直講下去也只是在鑽牛角尖,
法學大師就是認為使用幾個法律用語就是代表有念法律,然後繼續主張他的"想法"....

我們就讓這個討論在這裡結束吧...
Panchrotal wrote:
「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恕刪)
knightcsf wrote:
請直接把回覆我問的問題
knightcsf wrote:
這樣吧,請解釋該公投領銜人將主文從
107/1/24日的 「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到107/4/6日 改成「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的原因及其中的差異?
knightcsf wrote:
並請說明,從公投理由書面
「俾達成釋字第748號所稱婚姻自由平等之保護」
這句話是在說明這個公投是要保障任何性別的婚姻自由,還是要將婚姻型態
限定在一男一女當中,並且說明「本案公投不排除同性二人依其他法律規定
行使釋字748號所稱「婚姻自由」這段話要說的是什麼?(把自當做
司法院的大法官解釋文的解釋者其實不是很明智的一種方式)
就像我剛剛說的,你的公投主文都從「婚姻」 修改到「 民法婚姻規定」
你還能主張這個公投是為了將婚姻限制在一男一女當中。
就說你是在侮辱全國民眾的意志表現了!!!
Panchrotal wrote:
每次回答不同的提問就(恕刪)
knightcsf wrote:
同時期的另外一個公投案,也是因為被質疑是不是牴觸748號
所以修正也是多增加了民法
多增加了文字居然能把婚姻變得更寬廣,這也真的是服了你了。
這些人,明明知道自己修正的題目,還曲解民意,把對於修正後的投票的結果
解釋為是對修正前題目的支持,這才是真正的漠視民意。
之所以他們多加民法婚姻 都是因為避免牴觸 釋字748
明明自己就知道提案的內容就是限於民法婚姻規定!!!真是夠可惡了
你看完後還在說那只是把婚姻的定義說得比較清楚? 拜託真是夠了
Panchrotal wrote:
請問修改是在公投選票(恕刪)
Panchrotal wrote:
Panchrotal 2021-11-10 9:04
45樓
曾獻瑩表示,面對執政黨擺明不甩700多萬公投民意、強硬通過同婚法案的作法,請大家一起為民主默哀
反對同性婚姻的網路回應內容中,多數網友認為同婚專法的通過是違反公投結果的民意表決,忽略了即使獲得多數民意的支持,還是要以大法官釋憲的結果為執法依據,以做為民主的安全閥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