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匪一员 wrote:
我想提壹定個關於臺灣的問題
由於我沒有經歷過大範圍的直選,直選除了能表達自己的意見投出壹票以外
誰能幫我用簡單的語言介紹直選的優點和缺點。(恕刪)
直選的好處是民眾對於公共事務 (說穿了,就是政治) 有參與感。
(好處叫不叫優點,請你自行判斷。)
候選人要用各種方式跟有選舉權的人(選民)進行溝通,說明候選人的政治訴求,
以謀得大家的支持,進而取得選票。
各種方式是辦政見發表會,去各類團體聚會的時候發表演說,
台灣特色是婚喪喜慶都要去露臉,
通常婚禮跟喜慶宴會都會安排候選人演講,推銷理念給大家來聽。
近年來大眾傳播工具發達,也可以上電視買廣告,參加新聞訪談節目。
優點是政治人物跟百姓的距離會拉得近一點,至少大家看得到,也聽得到候選人講話。
感覺上,對大家來說,是一種平等的概念。
啊。 那個候選人跟我沒有很大的地位上的差別的感覺,比較沒有高高在上的感覺。
缺點是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受過好的公民教育訓練,所以選出來的人合不合適,
有待日後的觀察。
而且有的人聽一聽也會忘記候選人講什麼,
不是每個人都有力氣與時間去考證候選人當選以後的各種施政行為與施政績效的。
直選不好的地方是很容易造成民粹,因為直接面對老百姓演說。
如果候選人的特長是擅長於使用煽動性語言,直選對這類的候選人有利。
德國希特勒與納粹黨就是民粹的案例,不過希特勒當總理不是直選,是耍手段取得權力的。
還要看是什麼行政制度,
以目前的年代,在美國,中南美洲或台灣都可以看出來總統制的缺點,總統權力過大,
但是要負的責任不是很大。 有權無責的現象很明顯。
下面是一些臨時想到的補充說明。
台灣甚至於整個亞洲都是民主後進國家,
因此對於歐美式(西方式)的民主大都還是處於學習中的狀態,
連日本也不例外,雖然日本相對來說,狀況比較好。
(以亞洲為討論範圍,其他地方我不熟悉,就不談。)
台灣的話,
因為國民黨的長期戒嚴,
所以台灣的中央機關這一層級的民意代表與行政首長(基本上就是總統)在 "以前" 只有 "增額" 立法委員可以直選,
總統是國大代表選出來的。
其他幾個院的委員產生方式不是公民直接投票,
譬如監察委員是特殊人仕選出來的,當時的制度是下面這樣。
(附註說明:
監察委員的選出程序請看下面的連結:
http://rportal.lib.ntnu.edu.tw/bitstream/20.500.12235/85571/5/n059310101005.pdf
此時期所增選之監察委員皆是由省(市)議員以無記名限
制連記法間接選舉之,具有黨派色彩的省(市)議員為了自身與黨的利益,難免
在選舉時會支持特定某一與其利益相符的候選人、並利用連記方式擴充其影響
力;而增額監察委員之候選人為求當選,亦會尋求政黨或利益團體的支持,此些
都會使被期待應超出黨派的監察委員失去了中立的立場,甚至在選舉的過程中,
被篩選出的監察委員反而是財團的領導者、當權者的親信、甚至是投機的政客、
斂財的權貴。當由政黨、財團支持的監察委員必須彈劾曾為自己抬轎或同黨人士
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