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910 wrote:
在內地自然是遵照當地的法律制度行事,這些投資P2P的人自然應該遵照內地的法律去判斷風險和投資,問題是你提出來的,我就用專業的內容回答你,你對具體的回答不去分析法律處置是否合理抑或拿香港的清償制度作為反例比較,而是以內地的文化和思考方式不同為理由做出判定標準,始終繞不開潛意識上對大陸的整體質疑而非具體討論這對這件事情的是非曲直,這樣的第一時間想法,我也會和樓上得出一樣的結論:too young too simple
也可以調轉來想。
這也是為何外界始終無法對中國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印象這種東西,一旦定下來,是很難改變的。
例如,印度是一個強姦大國,美國是個民主大國,台灣人純撲善良,法國人很浪漫,猶太人長袖善舞等等。
我能從認同西方那一套,變成現在開始懷疑西方的說法,其實都已經很不容易了。
中國可以堅持我行我素,但如果想融入世界,就要讓世界認清中國,認識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