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ek2025 wrote:不如說, 在我們這些(恕刪) 在內地自然是遵照當地的法律制度行事,這些投資P2P的人自然應該遵照內地的法律去判斷風險和投資,問題是你提出來的,我就用專業的內容回答你,你對具體的回答不去分析法律處置是否合理抑或拿香港的清償制度作為反例比較,而是以內地的文化和思考方式不同為理由做出判定標準,始終繞不開潛意識上對大陸的整體質疑而非具體討論這對這件事情的是非曲直,這樣的第一時間想法,我也會和樓上得出一樣的結論:too young too simple
Derek2025 wrote:那新問題來了,聯合新聞報應是泛藍報紙,怎麼也會有假新聞?台灣的媒體已放棄如實報導新聞的初心了嗎? 根據我實際研究關注過的2個事件(案例),台灣媒體的報導非常外行,不專業,報導的內容不過就是為了吸引讀者目光根本說不上挖掘真相。
Derek2025 wrote:“根據《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應當依法追繳。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 這篇知乎也提到:『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此外,“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可以明确的看出,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受害人的本金获得返还也是有理有据的。』
Derek2025 wrote:不如說, 在我們這些"非國內人"眼中, 中國給人的印象, 還是黨大於法, 有法不一定依的.而且, 內地的文化和思考方式, 和我們真的有很大的差異.當看到你們那裡發生"不合理"的事, 我第一時間還是會想, 是否因為一些只有你們才覺得合理的理由, 所以才能把事情合理化. 感觉你对事实本身其实并没有更多的探究,是在寻找新闻来佐证自己的固有看法。
Derek2025 wrote:不如說, 在我們這些"非國內人"眼中, 中國給人的印象, 還是黨大於法, 有法不一定依的. 這就看願不願花時間去了解中國,了解後有沒有好處,對我來說,每年有上百天在大陸工作生活,出差在其他國家的日子也不少,對當地了解的越多,對自己的生活、投資越能掌握,越能如魚得水,以我為例,我花時間了解,去融大陸/國外的生活,目前在大陸/國外投資回報,比我工作所得多的多,中國/外國是機會、還是陷阱,看願意下多少功夫去了解,香港離大陸近,放棄大陸的機會,可惜了。
etzrz wrote:感觉你对事实本身其实(恕刪) 所以前几页我就说他根本就不是来交流而是来找优越感的,400页的话题我只看了他十几条回复就确认了。实在是跟我以前有段时间的心态太像了,说话的语气和隐藏的潜台词,那种感觉太熟悉了。这种人就是来找优越感的,他的观点不会因为你摆出的事实而有变化。即使有时候会附和你的说话,也只不过是因为你说的正好符合了他原有的认知或者假装同意准备先扬后抑。他跟你交流时的心态其实跟逗小狗小猫差不多。
Derek2025 wrote:事實上, 上討論區, 也就是吹水閒聊而已, 若你認為專家級的問題才有資格讓你回應, 此後請勿回覆我的留言.謝謝. 你我都無話語權!!君子請自重!不懂?就勿需多言!!直接拉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