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chuanchieh wrote:
五權可以分立,前提是五院都具備民意基礎,可以在職權上行使人民的意志。如今只有立法院符合上述條件,行政權只有40%的民意基礎,但確實也是制度下的表決結果。我主張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應該比照立法委員做直選,如此監察院跟考試院就具備了普遍性民意基礎,具備國會資格。司法院大法官,讓具備法官資格的人做不記名投票。監察權、考試權、司法權、都能在民意基礎上行使,而不是成為行政權的側翼。
其實廢除總統制即可,監察考試一樣都經過考試、監察,由國民大會選出。
今天黨總統對各院、各部有實質影響力,派一個非相關專業的高中生當酬庸部長,根本就不是民主。
所以廢除黨總統這個大而無當的職務,最簡單、也最省,也最接近三民主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