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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必讀--香港殺人犯感謝「蔡總統保我一命」函


亂世獅吼 wrote:
「當然是中華民國的...(恕刪)

台灣早就說反對送中條例了,
但是對送台條例和香港本地審判可是從來沒有反對過。
是建制派在反對的。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綠營網軍真是好笑,這文章可是知恩圖報,恭維了發薪水給你們的主子,怎麼會是加重毀謗。
好了,樓主這份文件,幾乎已經可以判定是自己偽造的了。

最後一段說

師告訴我,蔡總統出門常常拜廟,這就對了,一定是你求神拜佛讓他們保佑我,請你繼續替我們求神拜佛,這樣神明才不會放棄我們,至於我在囚室拜什麼,我拜蔡總統,祈求她能夠堅強,繼續當救我大命的菩薩。我現在因竊盜罪服刑,「逃犯條例」無限期擱置,2019年10月我就會出獄,我說吧,殺人罪變成竊盜罪,台灣真是犯罪成本最低的地方,當初的選擇是對的,出獄後,蔡總統,請容我當面向妳致謝,如果沒有妳,我可能因為你們法務部的看法,被送到台灣吃牢飯,因為妳的堅決堅持堅強,還有什麼堅,通通都加進來,讓我安了,謝謝妳「拒絕以修法為前提的個案的移交」,香檳王已經放在冰箱等我出獄就喝,那汽泡的美味相信蔡總統一定不陌生,但台灣我就不去了,妳可以選個能去的國家,不過好像選擇不多,因為妳弄丟了五國,等等,這些國家跟中華民國有沒有簽引渡條約,咦,沒關係啊,妳一向主張「逃犯條例有侵犯人權的疑慮」,這樣我就安心了,要堅喔。




「出獄後,蔡總統,請容我當面向妳致謝,如果沒有妳,我可能因為你們法務部的看法,被送到台灣吃牢飯」!!!!!



蔡英文絕不可能到香港,這是確定的事。

所以,這位陳同佳先生今年10月在香港出獄之後,要來臺灣當面向蔡英文致謝?

然後,正好被擁有司法管轄權的中華民國政府逮捕,以殺人罪起訴判刑?

就算真的沒有死刑,關個十年八年也很合理吧?


既然如此,他又何必逃回香港,現在香港坐牢然後再回來臺灣坐牢??直接在臺灣坐牢就好啦,反正又不會死。





樓主造謠的功力有待加強。

已幫你備份好文章,不必謝我了。






綠營嚇死了,文章也不會看,

「出獄後,蔡總統,請容我當面向妳致謝,如果沒有妳,我可能因為你們法務部的看法,被送到台灣吃牢飯,因為妳的堅決堅持堅強,還有什麼堅,通通都加進來,讓我安了,謝謝妳「拒絕以修法為前提的個案的移交」,香檳王已經放在冰箱等我出獄就喝,那汽泡的美味相信蔡總統一定不陌生,但台灣我就不去了,妳可以選個能去的國家,不過好像選擇不多,因為妳弄丟了五國,等等,這些國家跟中華民國有沒有簽引渡條約,咦,沒關係啊,妳一向主張「逃犯條例有侵犯人權的疑慮」,這樣我就安心了,要堅喔。」

想到未來台灣的司法制裁,我萬念俱灰,不料有一天,律師高興極了,掩不住興奮語氣,有救了,台灣有個陸委會表示引渡條例侵犯主權,反對港府依此條例引渡犯人,我實在糊塗了,一個法治國家,政府機關內法務部應該是法律的把關者、詮釋者,怎麼跑出個陸委會,意見可以凌駕法務部,而且台灣政府很奇怪,所有的政府總是設法將犯人引渡回來,接受司法審判,以彰顯主權,這個陸委會居然會拒絕這個機會,不想接收我,沒關係,這樣好啊,真是峰迴路轉。
事實結果證明

香港人就是可以繼續比照辦理到臺灣殺人

然後沒啥事!?

只要是為了嗆中

不惜犧牲別人的生命以及公平正義

這就是這個正腐在幹的爛事!

亂世獅吼 wrote:
香港殺人犯「知恩圖報...(恕刪)


早點睡不要整天在那邊幻想喔!

文章
所以這個文章是誰寫的?
為什麼罵寫這一篇文章的人是畜生就會要法院見?

( 這一篇文章不是香港殺人犯寫的然後經由開版樓主轉載的嗎?
上面罵畜生的那位網友罵的是香港殺人犯, 這個是很明顯的道理。)

這個香港殺人犯是要跑來台灣告這個罵人的人嗎?
我完全不懂這個想法,
為什麼要法院見?
那個香港殺人犯還敢跑回來台灣嗎?

那個香港殺人犯一回台灣馬上就會被抓起來,
香港殺人犯告別人以前,
自己就先已經被抓起來了。

控告別人的事慢慢等吧。
為什麼不能罵這個香港殺人犯呢?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這個文件拿去餵狗之...(恕刪)
Rubon 3rd

聖堂教徒 wrote:
事實結果證明香港人...(恕刪)


「事實結果證明

香港人就是可以繼續比照辦理到臺灣殺人

然後沒啥事!?

只要是為了嗆中

不惜犧牲別人的生命以及公平正義

這就是這個正腐在幹的爛事!」

政府不想解決這問題,「不惜犧牲別人的生命以及公平正義」,旨哉斯言。

亂世獅吼 wrote:
「事實結果證明香港...(恕刪)


好文章.
1450我軍集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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