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交通法規對路權的定義是輪子越少的越大,輪子多的要負車禍的責任。今天無論是酒駕還是行人蓄意自殺,撞到人的就是先抓去関。人死了不只賠不完,恐怕牢也坐不完。除非是有權有勢的,一般只要死者家屬不放過,牢就坐定了。因為法律層面的不同,判決結果自然有差異,和進不進步無關。一般外商為了避免麻煩,都會替外派到中國的員工請司機。
queena炮嫂 wrote:今天看到中央社一則新...(恕刪) 剛好被害你看到這一則而已...大陸的富裕 以非常的有錢 但相對的 貧富差距非常的嚴重上次廣東撞死小妹妹的事件 13個人 親眼目睹 但無人去幫忙讓小妹妹連被兩台車撞死他們自己說的 經濟成長30年 道德倒退30年至於官...一個比一個貪...很多事情 不應該只看到一面或一件事就定論至於大陸落不落後 以非昔日了台灣真的要一直進步 不要只在牛棚內 公牛鬥母牛...
iamblue3 wrote:亂世是才用重典, 相對來說台灣就是太平盛世了不是嗎?罰責那麼輕我猜那位葉少爺大概不用坐牢...罰點錢就好了.反正到時候他只有托說什麼都不知道就好了酒駕不知道犯法, 超速可能他也不知道犯法, 殺人搞不好他也不知道犯法XD.我猜判三年緩刑五年 賠個300萬....(恕刪) 井蛙言论,内心封闭,自以为是,贻人笑柄。
在大陸酒駕撞死人 是否重判 會看當時的情況發生事故後有沒有逃逸 是否認罪 是否有誠意跟被害人家屬賠償另外大陸因為操作不當 衝入人群造成多人死傷的嚴重車禍也有那個慘烈的情況比酒駕還誇張哪種人更該死呢?如果覺得酒駕罰太輕 那是立法的問題居多法官也只能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去判判死刑或是判無期徒刑都沒有辦法挽回生命我覺得如果說要對被害者家庭真正有幫助的還是巨額的賠償金當然這個要靠法院去監督跟強制執行(以防脫產)受害者可以自行選擇要錢還是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