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Wong wrote:
蔡英文嘴巴不承認可...(恕刪)
所以你也不說主權了?想不到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否定兩國主權了?
如果你改要討論人物性格或國內法。你可另開主題。懶得打。
中國要統一台灣。前題條件都設定好了。台灣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要接受。這種行為不叫協商。這是搶劫。
ObiWong wrote:
既然你也知道對方在...(恕刪)
Rocketmanpower wrote:
對。我國正式國名就叫中華民國。。。
至於簡稱。。。台灣。中國。番薯。烏拉草隨你習慣。並無任何法律強制你怎麼叫。。隨人高興。
兩岸條例法律效力只在台灣。對中國無效力。
也無權認定或否定中國主權。
中國要統一台灣。前題條件都設定好了。台灣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要接受。這種行為不叫協商。這是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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