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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兩岸統一,台灣才有希望

TD4 wrote:
舉例來說,我承認你的宗教立場
「上帝(或阿拉)是唯一的真神」
並不代表我真的同意以上觀點...(恕刪)

我完全看不懂你講啥
來來來...
1955年,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
六、所謂「領土」及「領域」,中華民國是指臺灣及澎湖諸島。
以上應該是指:「美國承認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197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擁有的中國席位與代表權。

1979年,美國向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斷交,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是唯一合法政權。

這樣應該很清楚了,好了,美國是否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TD4 wrote:
美國承認的是「中國有...(恕刪)


那為何川普沒就任前跟蔡英文通電話,
就任後就不跟台灣接觸?

美國把台灣當棋子,當提款機,你應該也很清楚,只是礙於面子自我陶醉罷了。文字語意模糊是要兩邊通吃,不是真心對台灣。

國際上,商場上也是,是在比實力,比拳頭,不是比嘴砲。

當然01是個比嘴砲練習打字的好地方。

大馬1251 wrote:
我完全看不懂你講啥...(恕刪)



你看不懂,可能是因爲程度問題⋯⋯

連美國刻意表態過,協防條約不涉及領土主權,你都不知道
還拿來當成證明?

再說聯合國會員資格,與各別國家間外交承認,向來是兩碼子事
不管你是站在哪個立場,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亂套在一塊兒

--------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呼籲參議院院會批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將「台灣的法律地位」之文件列入提案理由:「就這個問題與杜勒斯國務卿徹底檢討的結果,委員會斷定該條約不是個足以解決台灣主權不明確性的文件。委員會同意附加如下之聲明於院會的報告中:『就參議院所理解的,該條約不應該解釋為,使第六條所言及之領域的法律地位或主權給予修正。』換言之,就美國而言,我們所理解的,無論第六條所言及的領域,也就是台灣與澎湖群島的法律地位是如何,都不因該條約的締結,而成為某種形式的解決。

美國人出賣朋友的例子太多了

TD4 wrote:
你看不懂,可能是因爲程度問題⋯⋯
連美國刻意表態過,協防條約不涉及領土主權,你都不知道
還拿來當成證明?
再說聯合國會員資格,與各別國家間外交承認,向來是兩碼子事
不管你是站在哪個立場,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亂套在一塊兒
--------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呼籲參議院院會批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將「台灣的法律地位」之文件列入提案理由:「就這個問題與杜勒斯國務卿徹底檢討的結果,委員會斷定該條約不是個足以解決台灣主權不明確性的文件。委員會同意附加如下之聲明於院會的報告中:『就參議院所理解的,該條約不應該解釋為,使第六條所言及之領域的法律地位或主權給予修正。』換言之,就美國而言,我們所理解的,無論第六條所言及的領域,也就是台灣與澎湖群島的法律地位是如何,都不因該條約的締結,而成為某種形式的解決。


有誰來翻譯一下,他到底在說什麼?

大家是在質疑你這段的謬誤:
美國承認的是「中國有這個立場」
並不是寫「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請問你在回什麼阿? 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中美雙方公報對於台灣主權問題從來都是一個立場,怎麼會是兩碼子事?

最後那段是中華民國與美共同防禦條約吧! 這合約早就被終止了!
你提的說明麻煩看清楚人家是在講列入提案的理由,這提案根本沒成立。

你的中文是怎麼回是阿?
TD4 wrote:
你看不懂,可能是因爲程度問題⋯⋯

連美國刻意表態過,協防條約不涉及領土主權,你都不知道
還拿來當成證明?

再說聯合國會員資格,與各別國家間外交承認,向來是兩碼子事
不管你是站在哪個立場,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亂套在一塊兒

--------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呼籲參議院院會批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將「台灣的法律地位」之文件列入提案理由:「就這個問題與杜勒斯國務卿徹底檢討的結果,委員會斷定該條約不是個足以解決台灣主權不明確性的文件。委員會同意附加如下之聲明於院會的報告中:『就參議院所理解的,該條約不應該解釋為,使第六條所言及之領域的法律地位或主權給予修正。』換言之,就美國而言,我們所理解的,無論第六條所言及的領域,也就是台灣與澎湖群島的法律地位是如何,都不因該條約的締結,而成為某種形式的解決。...(恕刪)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當然不能用來解決領土主權的法律定位阿
解決台灣地位的法律文件應該是舊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

OK,依照美國的理解
「美國承認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美國承認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美國承認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接下來要看仔細囉,美國當年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擁有的中國席位與代表權。
1979年,美國向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斷交,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因此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

好了,美國是否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你針對這個問題回答就行了
甚麼上帝甚麼阿拉,我完全看不懂

TaichungJay wrote:
二次大戰前,有奧地利...(恕刪)



你這個我有想過喔,要獨立就是要先被統一,被統一之後才有機會獨立

奧地利,捷克,波羅的海三小國都是先被統的

所以統一吧

xiguathien wrote:
台灣自己莫名其妙的...(恕刪)


樂觀其成

可以連署公投
大砲台 wrote:
有誰來翻譯一下,他...(恕刪)


我覺得,你要看清楚回文內容與引用的前篇發言

有人拿協防條約片段,來證明美國當年對台灣主權立場
所以我才回覆美方國會對此的表態

誰都知道這協防約定早就廢止了,要你提醒?別搞笑好嗎?

(美國如果跟中國有相同立場,哪來「台灣關係法」與各項軍售?)
TD4 wrote:
我覺得,你要看清楚回文內容與引用的前篇發言
有人拿協防條約片段,來證明美國當年對台灣主權立場
所以我才回覆美方國會對此的表態


人家是在跟你說美國承認中華民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過程,他在告訴你美國對中華民國早就是過去式了,過去的表態早就結束了!到底能證明什麼? 他一直在問你現在進行式阿! 老兄!

TD4 wrote:
誰都知道這協防約定早就廢止了,要你提醒?別搞笑好嗎?
(美國如果跟中國有相同立場,哪來「台灣關係法」與各項軍售?)


你別逗了! 臺灣關係法,是為了兩岸和平建立的,簡單說就是,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雙方之間有些爭議,他希望和平解決彼此爭議反對訴諸武力解決,所以才會弄這法案出來,美中立場都是一至的。

你真的是理解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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