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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必讀--香港殺人犯感謝「蔡總統保我一命」函

敬告謾罵人士

本人以「亂世獅吼」20190619在此開版,「本日必讀--香港殺人犯感謝「蔡總統保我一命」函」,至今近半年迭遭辱罵,這些謾罵人士為何將此文章及本人恨之入骨,必辱之而後快,很簡單,因為本文戳破蔡政府操弄本案攫取政治利益之虛偽面目,如果這文章毫無內容,沒有打到痛處,這些謾罵人士不會集結群眾、呼朋引伴,排隊辱罵,畢竟在2300萬人中要召集十幾個人也是輕而易舉。

從第一篇辱罵開始,本人即打定主意,罵不還口,任其終日辱罵,天下最簡單的事情就是謾罵,沒有大腦,不必論證,四處潑髒水,謾罵人士就是要弄髒這個環境,讓人不再進入,卻同時也延長本文的壽命,更衝高本文的點閱率,更重要的是,從謾罵人士辱罵的第一刻開始,他們就輸了,因為本人早就打定主意,要循司法討回公道。

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本人不會輕縱謾罵人士,這是一定的。

邱冠倫
報警濫告也輸,
版上講道理講邏輯也講不過人,
自我感覺良好的阿Q精神勝利法的確是最輕鬆的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亂世獅吼 wrote:
香港殺人犯「知恩圖報...(恕刪)


可以請問一下嗎?

這件事目前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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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獅吼 worte:
敬告謾罵人士

本人以「亂世獅吼」20190619在此開版,「本日必讀--香港殺人犯感謝「蔡總統保我一命」函」,至今近半年迭遭辱罵,這些謾罵人士為何將此文章及本人恨之入骨,必辱之而後快,很簡單,因為本文戳破蔡政府操弄本案攫取政治利益之虛偽面目,如果這文章毫無內容,沒有打到痛處,這些謾罵人士不會集結群眾、呼朋引伴,排隊辱罵,畢竟在2300萬人中要召集十幾個人也是輕而易舉。

從第一篇辱罵開始,本人即打定主意,罵不還口,任其終日辱罵,天下最簡單的事情就是謾罵,沒有大腦,不必論證,四處潑髒水,謾罵人士就是要弄髒這個環境,讓人不再進入,卻同時也延長本文的壽命,更衝高本文的點閱率,更重要的是,從謾罵人士辱罵的第一刻開始,他們就輸了,因為本人早就打定主意,要循司法討回公道。

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本人不會輕縱謾罵人士,這是一定的。

邱冠倫
我也想知道進度,很好奇發這種"快來筆戰"的文章能提告什麼?公然侮辱嗎?還是詐欺?請問香港殺人犯陳佳同確定有發這一個函給總統府嗎?如果沒有,請問你又犯了什麼法?你到時候上法院能夠提出證據證明總統府確實有收到過陳佳同發的函嗎?

還有,一個外國平民能發函給中華民國總統府嗎?你應該沒有寫過公文吧!自己老愛發一些搞笑的文,大家陪你玩玩而已,等你後續發表進度,有本事別改這篇文,你既然下面敢落款,我幫你追蹤一下法院的進度,到時候幫你貼一下法院的判決書上來給大家鑑賞一下。
Smart
只有下架民進黨這個亂源,
正義才得以伸張
絕對不放過謾罵人士,新加入的也是一樣。
亂世獅吼 wrote:
犯我境者
雖遠必誅
絕對不放過謾罵人士


可不要說空話啊,
再遠也要告,
趕快去香港告這位港仔,
在台灣是告不到的

亂世獅吼 wrote:
「寫這篇文章的畜牲,舔終三毛畜聽著
這篇文章完全不是香港人的筆法,肯定是舔終畜牲做的謠言
先不論陳同佳不可能在這骨節眼上火上加油,寫文的三毛畜連他干犯的罪行也弄錯。他犯的是洗黑錢罪,不是盜竊罪,我要是陳同佳,我會不清楚自己為了甚麼入獄?
我是香港人,畜牲們僅管吿」...(恕刪)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某某辦公室對話,

某某:老闆,我要請假。
老闆:為什麼。
某某:因為我謾罵別人,被告公然侮辱,要出庭。
老闆:為什麼要罵人。
某某:因為、、、、、、
老闆:你如果有前科,就滾蛋。
某某:請假可以嗎。
老闆:沒有休假可以請,就請事假,要扣錢。
亂世獅吼 wrote:
某某辦公室對話,某某...(恕刪)

阿Q精神勝利法,好用!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全樓中唯一一個觸犯法律的就是只有這位亂吼,
觸犯刑法313條,散播不實訊息.

到今天這位老先生居然都不敢直說,
這篇瞎掰的爛文是他親自幻想散播的,
拿出你的guts好嗎?

整天玻璃心作祟要告人,
告人已經告輸了,又躲起來,
連告人的前提都沒達成,
不起訴書也看不懂,
可悲.

現在又要告人,
可憐啊,以為打出姓名就可以妨礙名譽?

可笑,大家都是治世螻蟻,
誰也不認識誰,
還真以為自己是名人?
被法院認證不及格很好玩嗎?
誰的名譽受損?好笑,

玻璃心是個人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懂不懂啊.

對於這種散布不實謠言,
基於個人政治立場胡亂造謠的人,
我老闆可是拍拍手說幹的非常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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