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ery Kan wrote:
上回記得是在...(恕刪)
法律寫明了就是這樣,對方不追究,最多就是行政拘留幾日,能有什麼毛病?
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如果連畜牲都知道,而Jeffery Kan你不知道,你豈不是不如……

Jeffery Kan wrote:
上回記得是在...(恕刪)

Jeffery Kan wrote:
家属表示,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同时不想让家中老人担忧,决定不再继续追究对方责任,已联系房东要求该男子搬离小区。



Jeffery Kan wrote:台灣打人沒事,大陸打人有事。
如果我是男孩的父親,當場就一巴掌過去,但這只是在文明社會才能做的保護兒童行為,在一個不文明的社會裡,我只會單方面吃官司。



Jeffery Kan wrote:
舊事重提,今...(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