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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已經成了亂源!


他也是中共同路人歐,是去賣台嗎?怎綠媒不敢報,青鳥也視而不見
trooper62 wrote:
因為台灣人民不再需要獨裁集權專制統治
台灣人民在法律之前一律人人平等

李登輝先生~
才是讓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制度最重要推手
所以有“台灣民主先生”之稱

有人會錯意!老習怎麼可能會好棒棒
鉗制人民自由與人權怎麼可能好棒棒???
是說老共根本沒有決心殺敵
更白的說!因為有老美在保護老蔣!

老美就是老共今生的天敵!


青鳥就是白癡 李登輝讓台灣從威權走入民主? 那誰讓李登輝上位的?
如果蔣經國專制 姓李的有機會上去?
少在那邊汙衊姓蔣的 人家有過 有功 你們民進黨沒有一個比得上的
民進黨執政 幹了什對台灣有利的事情? 開放萊豬? 反核反了十幾年?

你們連蔣經國一根毛都比不上 好意思提他?
你們乾脆包一包 回日本當次等公民就好啦 那麼愛大東亞共榮 ? 或是去找個孤島建立台灣國~滾出台灣吧~

老美是老共的天敵也不關你的事情 舔美就可以舔到變成美國一州?
算了吧 人家當你妓女用完就丟的 川普什樣子還看不出來?

怎麼青鳥都那麼白癡阿 美國強關你屁事? 民進黨只能被逼著買美國爛武器 還要送台積電 跪成這樣 人家還是不讓你去美國 ~ 誰去看習近平 川普啊!!! 人家川普也排隊去看習近平 所以國民黨去看習近平怎了? 掭共? 川普也去找他聊天部也舔共? 舔什都好 你民進黨都沒份啊?
兩岸要正常交流很簡單!
老共放棄侵略台灣不良意圖
不能強迫台灣當它的一省
最重要的互相承認,就能正常對等交流

不要癡望“統一”台灣
因為台灣人民不接受共產黨
台灣社會也不容納共產黨
台灣人民也不能再被外族統治
台灣人民已經建立自己的民主國家
更有“亞洲民主燈塔”之譽

台灣經過民選總統16屆
台灣人民已經擁有自己的國家與主權
台灣人民需要保護及鞏固自己的國家與家園
台灣人民根本不需要無意義的“統一”方式

早日互相承認,就不用互相敵對、防範
台灣人與中國人可以和平相處,互助互榮
榮耀台灣,驕傲台灣!兩岸友好共創華人之光
軍師聯盟

你是不是算錯了,民選只有8任喔,前面不是。

2026-04-01 8:32
crazydiamondc wrote:
奴役台灣人民? 日本奴役你們 讓你們女人做慰安婦 你們都台日友好了 請問國民黨是哪裡奴役你們了?

真实情况可能是;
奴役台灣人民? 我祖先(或主人)通过我奴役台湾人民 透过我讓台湾女人做慰安婦 战后趁乱一换身份,我们就变受害者,然后都台日友好了 。
d2jtang

真為本土,身為中華民國國民 還是尊重!但要把台灣變成 日本屬地,歌頌殖民的 台獨,讓人看不起!綠營消費這片土地的人,傷害這片土地!詐騙手段,不要臉的價值觀,影響社會,害了後代。歷史譏諷 指鹿為馬時期!

2026-03-31 23:22
洪奇昌还没被民进党开除党籍吗
默默无语两眼泪 wrote:
洪奇昌还没被民进党开除党籍吗

他好像是外省二代
我來講一句公道話,
綠色拉基黨就是台灣最大的亂源!!!
wow-ouch

沒有之一![真心不騙][真心不騙][真心不騙]

2026-04-01 11:38
沙薩比 wrote:
我來講一句公道話,
綠色拉基黨就是台灣最大的亂源!!!

人身攻擊不是公道話 哈哈哈哈
沙薩比

有些事實會讓人難以接受,但仍然無法改變它是事實這個本質![真心不騙]

2026-04-01 14:42
trooper62 wrote:
國民黨現在就是標準的...(恕刪)


在藍營的支持者眼中,民進黨才是亂源

說真實話,在民進黨眼中,民進黨可是重要的選票製造機,兩岸的煞車皮

民進黨在怎樣討厭國民黨,是不可能把國民黨給滅了

因為民進黨很清楚,沒了國民黨,被消滅的就是民進黨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一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五條之一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

第六條     
為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行政院得依對等原則,許可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前項設立許可事項,以法律定之。
==>看到沒? 對等
什麼台灣是中國的一省, 狗屁

【罰則:第九十一條】

第九條之一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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