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urbia wrote:前兩個很合理但三個我不覺得依親過來的中國人要給他們我們的國籍甚至跟其他外國配偶一樣無法依親就好(印象其他外配是無法依親)台灣小又這麼多人,資源有必要這樣被中國人掠奪嗎?! 確實依親過來的中共國人不應該要給他們我們的國籍。不然就是給了也應該成為權利不完全的次等公民,"次等公民"制度在多個國家都有實施,台灣不會是先例,差別只在於各國規定的權利差異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