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对言论自由的探讨

chinalijb wrote:
您看,美國憲法裡寫的是,國會不得制定剝奪言論自由之法律。我也覺得挺對,那麼重點是,不制定剝奪言論自由的法律,是否意味著你在實施你的言論自由之後,不承擔任何後果呢?

我對美國憲法及其他法律不是很了解!
但對我國就不同了!


《中華民國憲法》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第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係指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之第7條至第21條.

主題:對言論自由的探討
沒什麼好探討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之第7條至第24條.
有關的釋憲文.看一遍.會懂的!!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THE-ONE wrote: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我也是学法律出身,当然,台湾省的法律和大陆法律有不同,但就我的理解,这个说法,并没有超脱言论自由是政治自由的一种,用这些法条解释言论自由,就是“法律不得限制言论自由”——但我前面说了, 很多言论,特别是私底下的言论,就如我举例的甲同乙抱怨同性恋一般,没有外传的话,很难说有妨碍他人自由或者社会秩序的可能性,但甲依然会因为这番话有承担后果的潜在风险,而这并不为法律所约束。

我的本意也是如此,如果说仅仅是维持法律意义上的言论自由,那么只要你不会说话去坐牢,这就是言论自由。因为言论自由是一种政治自由,而不是无后果的任意自由。
chinalijb wrote:
个人以为,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并不是人权保障,而是政治自由的派生。因为只有当人有充分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之后,才有可能去谈言论自由。


憲法上對人權的定義: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
具體白話的解釋是: 自由意志下可以為所欲為的權利.

在天賦人權的概念下,"每個人"都該被當作是個"人"來尊重,原則上每個人都可為所欲為.
但是人是社會化的動物,所以在社會上要以不影響他人為前提下,儘量讓個人可以為所欲為.

法律限制人權的目的在維護社會安全,間接的目的仍然是在維護個人的人權.

理論上的天賦人權在具體化實現上是有著現實的困難.
在一些貧窮的國家有些人連活著都難,但在一些富裕的國家連貓狗權都被法律保護著.
生存權是基礎人權沒錯,但只是活著並不表示是個完整的人.
甚至可以說沒有財富自有就沒有完整的人權.

"言論自由"是個人可為所欲為的一部分,隨便說說所需承擔的是社會化下的義務.
在人性尊嚴為平等的考量下,因為侵犯了他人的人性尊嚴才須以刑法規範,如公然侮辱罪.

至於甚麼是完整的人權?
基於現實的考量,不同環境地區不可一概而論.
但當社會足夠富裕,就該極大化的擴張理論上的人權才是.

說白話點就是,有錢了生活就要過的盡可能的爽.
講個話發個文還要怕東怕西考慮這個那個,生活就是不夠爽啦!!
漂浮星球 wrote:
這不是漢文化所誕生的(恕刪)


其实我觉得我们表达的意思很接近。我的本意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本质上就是一种政治自由。通俗点说,就是说话不用坐牢,也就是你说的告不赢。这个意思就是说法律框架下的言论自由了。

但是真的在加州骂人,比如说黑鬼、嘲笑LGBT,会不会有失业风险?如果是的话,那么依然是“言论自由”不是“无后果”的。

这里说的无后果,不仅仅是法律上问题。
godot wrote:
言论自由是有边际的,(恕刪)

不張嘴沒人當你是啞巴
當啞巴就可以了
weird@ wrote:
說白話點就是,有錢了生活就要過的盡可能的爽.
講個話發個文還要怕東怕西考慮這個那個,生活就是不夠爽啊!!


老板的意思就是,言论自由是否承担后果,本质上是看你多有钱。
所言甚是,这不就是我说的,真正自由的是资本呀。
chinalijb wrote:
老板的意思就是,言论自由是否承担后果,本质上是看你多有钱。
所言甚是,这不就是我说的,真正自由的是资本呀。


真正的自由是實力,資本是實力的一部分.
沒資本的人可以集合起來,也可以過著類似有錢人的生活.

這就是為什麼要形成政府來保障人權.
在現實社會中最大化且最佳化實現人權的一種方式.

沒錢玩全套的應該也可以來個半套或是喝個茶,並非要存夠全套的錢才能玩...
以兩岸的政治制度比較下,台灣人就是過得比較爽,但是並沒有歐美來得更爽~
weird@ wrote:
真正的自由是實力,資(恕刪)


我們這邊比歐美爽

歐美的警察 打人可痛的咧,稍微反抗就要你吃慶記


光是占領國會,我們就比美國 多占一個月以上

地球上沒有其它地方能比這更自由了
chinalijb wrote:
虽然很多人动辄搬出“言论自由”的话来体现自身言论的正当性,不过我想在这里探讨一下言论自由的实在意义——欢迎论坛里愿意理性探讨的人,当然,骂街的话,我也没办法。


一個言論自由被限制的人,想要來談言論自由的定義,其實本身就是笑話!!


台灣人可以公開上網評論蔡小英政府無能!! 貪汙腐敗!! 發言人通通"很能幹"!!

美國人可以公開上網評論拜登政府懦弱,對中國太過軟弱!!

但....大陸人能公開上網習近平的共產黨政府無能嗎?? 共產黨貪汙腐敗嗎??


拎北可是在大陸親自領教過共產黨政府的"辦事方式"及辦事效率........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weird@ wrote:
憲法上的言論自由是一...(恕刪)


前面都說的很好,但最後面那段查水表有很大的問題,台灣的警察要監聽都要向法院申請都有紀錄,當然也有出現個人行為的問題,被抓到是會被起訴的,而且在台灣隨時都有可能被爆料,警察自己都很怕事了,所以你不犯法不會被查的,而且也沒有所謂的政治犯!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