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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模糊了該死的殺人犯

gadgetgo wrote:
這是不同的事件,香港的送中條款,並不是 香港人犯罪就會遣送台灣送審,送中的意思是 中國可以隨時 至香港抓人,遣送至中國審判。...(恕刪)


你的說法跟大部分搞不清楚瞎起鬨的人一樣。遣送(遣返)跟引渡搞不清楚。
遣返是外國人在境外犯罪,逃到本地,因本地無司法管轄權,又無犯罪事實,拿其無法可管。通常有個巧門,隨便一個小罪,例如未繳罰款,不符入境理由等模糊不清的罪,把人抓起來"驅逐出境","遣返"司法管轄國。目前中國/香港/台灣間就是這樣搞的。

而引渡是各國間司法互助,把對方的通緝犯透過本國司法審理決定是否交付管轄國。交付的通緝犯可以是外國人也可以是本國人,而且不須違反本國法律,目的是消除被跨國犯罪當成庇護天堂。

香港在英殖民末期起草基本法,中間就有相關條文,只不過,明文規定中國排除適用,目前與香港簽有引渡條約的有數十個國家。但因為沒有母法,所以中港之間沒有引渡協定。而台灣因為在基本法裡定義為中國的一部分,故一體適用。使得港男在台灣殺了港籍女友一屍兩命後潛逃回港,兩邊都無法可管,也不能引渡到台灣(香港不能驅逐港籍居民)。香港只好弄個盜領死者提款卡這種小罪,連羈押都不行。

這個法律修訂,境外殺人案是一個重要因素。港政府強調這是修補漏洞。而一些境外媒體,卻稱這個是"防火牆"無須修補。不知對一屍二命的苦主言,這是漏洞還是防火牆。

至於港人反彈,是擔心想香港司法會受中國操控濫用法條逮捕香港居民。但引渡需法院裁決,這個修訂法條是"母法",只有符合引渡協定(對台灣澳門中國尚未簽訂)中列舉的犯罪內容,才可以申請,而法院會視個案決定是否允許引渡,政治犯,人權疑慮都是除外範圍。目前受壓力遊說,經濟犯也排除。

與其說想港人害怕中國濫用,不如說不信任自己的政府和司法執法,這法條修訂開過公聽會,民調結果都是大多數人支持。而遊行後面的目的,其實很明顯的是在野黨藉由事件壯大自己的議會外部影響力,否定執政黨的合法性,但代價是撕裂社會,就目前的洗腦式宣傳來看,很多激進人士根本搞不懂法條內容,也不想搞懂,以及未來中國/台灣/澳門簽署引渡協定的可監督性。 手法跟民進黨在太陽花反服貿事件的鼓動角色如出一轍。

BigMac4Diet wrote:
你的說法跟大部分搞...(恕刪)


解釋的很好,這些反送中的人因想衝進政府機關而引發警民衝突.....,只能說港獨人士也是混在其中鼓吹,所以這已不是單純的活動了。
沒想到香港正走上台灣之前走錯的路上。
BigMac4Diet wrote:
你的說法跟大部分搞...(恕刪)


講一大堆有啥用? 大家都知道中國審判方方式
先把你抓起來,然後被消失一段時間,有罪沒罪自己證明,我大中國是"有罪推定論",舉證是你的事
緊接突然宣告要審判,反正的已經"被搞定" 於是照本宣科判案-- 結案

中國司法體系混雜各種行政機構與黨國人員,與清代衙門辦案沒兩樣
就以香港送中條例,引渡程序由特首授權,法庭無權複核特首決定。
行政權凌駕司法最好例子

可憐香港人,還是早點習慣當中國人吧
有錢就移民,沒錢就只有加入他們一同當鬼
BREACAL wrote:
講一大堆有啥用? 大家都知道中國審判方方式...(恕刪)

沒在中國大陸被抓過,還真不知到他們的審判方式。

這幾年兩岸都在搞司法改革,
好玩的是完全往相反的方向在改。

中國努力讓司法往專業、獨立方向,
司法程序透明、法官職業化,訂定法官考試、甄選標準,
用專業的法官取代以前行政官僚體系訓練出來的法官。
另外也將法院人員與一般行政人員分離,
讓司法更專業化,減少政治影響因素。

台灣則是讓司法不要這麼獨立、不要這麼專業
民眾要求參與司法改革,讓法官走出象牙塔
要在司法裡加入更多非法律人的因素,
政客、執政者也把手伸進來「改革司法」,
隨著執政黨上任而重新任命司法院長、大法官,
甚至曾考慮要特任最高法院法官(總統指派)。

gadgetgo wrote:
這是不同的事件,香...(恕刪)

一天到晚造谣很爽哦?

BREACAL wrote:
講一大堆有啥用? 大家都知道中國審判方方式
先把你抓起來,然後被消失一段時間,有罪沒罪自己證明,我大中國是"有罪推定論",舉證是你的事
緊接突然宣告要審判,反正的已經"被搞定" 於是照本宣科判案-- 結案


你被抓過?

也好啦!趁送中還沒過,港人要把握時機,來台灣把該辦的事辦一辦,記得要第一時間搭機回去就沒事了!!

這個主題是該死的殺人犯應該伏法而政治不是我想談的話題
Scott Liu wrote:
這個主題是該死的殺...(恕刪)


這一棟樓看下來

我發現挺海外犯罪那一方的,果真不理解也沒打算理解港府這條款寫了些什麼

牠們的論點只有 "反正這條款就是要讓中國在香港亂抓人就對了,其他我不管啦"

這類帳號無助於討論還刻意影響視聽,所以我覺得你直接把這種來鬧的帳號加入黑名單就可以了


其實可以從整棟樓挺罪犯那一方的發言,已經可以知道,這事跟2014年反服貿一樣,整個議題已經被這些1450還有港獨刻意的謠言與誹謗,誤導成政治議題,根本沒法正常理性討論,一點意義都沒有


所以我的建議是,不用多廢話,因為牠們根本沒想跟你理性談,直接二分法就可以了

挺送中條款的,是希望香港居民在海外犯罪要受到處罰的

反送中條款的,是力挺香港居民在海外犯罪的
弱弱的問個問題

香港現在不是中共領土嗎?

今天就算解放軍要進駐香港...應該也是可以吧?

還是我對香港回歸這件事情有什麼誤解??
BigMac4Diet wrote:
你的說法跟大部分搞...(恕刪)


是的! 而背後就是 資助商 就是 美國 ! 因為 中、美 貿易戰。 中國根本不吃美國那一套,原本以為可以打一個 華為牌 !
結果 華為 也不鳥! 搞的更丟臉!

只能靠這樣的鬧事事件,引起其他國家來無腦和美國一起來對抗!

只能說年輕人就是容易被扇動、操作! 要不然 黑社會、廟頭 都會先找 國、高中生 先下手,因為就是容易操控!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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