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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法務部推科偵法惹議 學者:政府「律己過寬」恐侵人權
媒體來源:UDN
法務部推動科技偵查法立法,盼強化檢警在數位通訊時代案件偵辦能力。但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舉辦公聽會。與會學者與立委,對科偵法侵犯隱私權、法官保留規範不足,甚至違法處罰都採告訴乃論,質疑違憲侵犯人權。
不過律師陳奕廷認為,法務部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律己過寬」,法官保留密度低到誇張,非隱私空間只有延長時才要法官保留;愈便利、成本愈低,對人權愈加侵害,最多期待檢方自律。
陳奕廷說,大法官釋字689號解釋公共場合也有隱私權存在,得不受他人持續監看、監聽,但法務部科技偵查法草案對隱私空間限制做原則規定,其他都是非隱私空間,有侵犯隱私之虞。
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周冠汝表示,政府為了取得裝置控制權,未來掌握民眾資安弱點恐不會主動告知,反增加資訊產品使用風險;2017年勒索病毒感染很多電腦,政府與私人企業都感染,該病毒就是用美國國安局使用工具尋找漏洞。
周冠汝說,與其要立科技偵查法,應先盤點當前通保法、刑事訴訟法是否有所不足與實際執行情形。
東海大學法律系前教授林騰鷂表示,科學技術沒有辦法解決執法者的誠信與道德良知問題,蔡政府執政以來就發生很多違法違憲事端;現在很多法律都被選擇性執法,科技偵查法通過後,在不義政權者手上將造成暴政,製造恐怖統治氣氛。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說,違反科偵法罰則輕,又屬告訴乃論,但可預期多數被偵查的「被害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偵查,怎麼提出告訴?德國有類似立法,但被形容是國家間諜裝置,現在有非常多團體要提起憲法訴訟,科偵法立法要謹慎。
邱顯智表示,科偵法草案內容有關非隱私空間,與大法官釋字第689號有牴觸,若完成立法,會有大監聽的問題,範圍無邊無際,手機突然要求更新就下載,整個通訊就被監察,還會牽涉其他人,範圍太廣泛。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我國是無罪推定國家,判決前都應當成無罪,但相關機關就科偵法對人權造成的侵犯疑慮都沒有防範;且犯罪者對科偵法仍有能力魔高一丈能力,一般民眾無力防禦,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應對捍衛人權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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