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不在家 wrote:
有點不能理解。我國1911...(恕刪)
我的七殺星會殺誰?可以告訴你
例如:我會為了釣魚台而打仗
海盜我也要打(余靖出面的那件事),各國都有海盜罪,就算我用飛彈打也不怕站不住腳
菲律賓要在蘭嶼附近設軍事設施這件事必須商談阻止,談不攏我也不介意跟他打
打仗一是為了保護國人,二是要維護國際尊嚴。日本、菲律賓、越南跟我們八竿子打不著,既然國際講實力,那就來比一場。如果真的幹了一場,再叫中國出來協調就好,損傷是難免,但名聲就出來了,其他國家也會記得這件事。利與弊的拿捏,了解?
大陸與台灣目前的確是兩個國家,但都是同一民族,拜一樣的神講一樣的語言;
跟中國打為哪樁?為了民主自由?要高舉綠色蕃薯旗?抱歉我沒興趣
螞蟻跟大象挑釁,被一腳踩死,這隻螞蟻很值得取笑一番,看不清情勢就跑去自殺。就像義和團的刀槍不入神功一樣蠢。
死有輕如鴻毛,重如泰山。
你的做法是把自己與人民的死視為鴻毛那麼輕,為了5%的好處犠牲了95%。總統不是這麼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