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中國人的思維價值觀, 我感覺很難融入這個文明世界的國家!!

sasamisami wrote:
我認為完善的民主制度
是強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川普如果想亂搞
議會可以制止、否決
但若習近平想亂搞
有誰可以制止、否決?


你錯了。領導人能否亂搞,和制度無關,
更多的是和領導人是否是強人、背後的政治力量是否強大、民意是否支持相關。
善於煽動民粹的領導人,就有亂搞的資本。

我從大明朝的歷任首輔中摘取一個片段,借古喻今一下。

夏言 1545年-1548年
嚴嵩 1548年-1562年
徐階 1562年-1568年
李春芳 1568年-1571年
高拱 1571年-1572年
張居正 1572年-1582年
張四維 1582年-1583年

這些熟悉的名字都是首相。
這些明朝首相良莠不齊,
只有同為治國強人+政治強人的嚴嵩和張居正,才能坐得久。

中國明朝推崇虛君實相,國家主要靠內閣來維持運行。
內閣由首輔、次輔、大學士、以及各部堂尚書組成。
新任首輔由各部侍郎以上高階官員投票選出候選人,由皇帝批准。
首輔主持工作,重要議題都由內閣成員投票決定。

在現代中國,
習就是“首輔”,
中共常委會就是“內閣”,
中共政治局就是“高階官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是虛君實相中的“君”。

想成為首輔的人很多,
即使是現任首輔也是要爭取選票的。
給他一百個膽子,
他也不敢亂搞。
中共熱血革命打天下,不是為了讓一家一姓當皇帝的。
howardhou wrote:
七個人商量出來的國家施政方針,請問,誰去否定誰,
國家施政方針跟有沒有否定權壓根就沒有半毛錢關係,


領導都變皇帝了還能說自己不是極權...

原來你國的常委只是事務官啊...

你們是商量出來的 還是表決出來的 還是投票出來的 都隨便你們 現在說的是權衡問題 商量出來的國家施政方針有問題 就該有人出來修正他 (趙紫陽常委就這麼做過 想要修正 結果被踢出權力核心) 出了問題 領導班子就該負責任 有權無責是什麼東西? 這就是極權 習極權也好 人大或是常委極權也好 反正都是一樣

我敢肯定 習思想 習六條 習六穩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2020全面脫貧 2040法治中國 五不答應 3點倡議 定海神針等 這些應該都沒經過商量 真正愛出風頭又不負責任 有功往身上攬 有事? 就推給商量...

我國是從制度面就已經不是獨裁國家了 你去說我國公民選出來的公務員獨裁到底有什麼用? 是我國公民一人一票授予她權力去做耶 那她做得好不好 或著是強推法案 最後都是要擔責的
這帖很有趣:大陸人就不談了!
台灣人則有各派系.足見民主社會的多元聲音.

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
憲法是根本大法,任何法律不得抵觸.

各位討論的台灣政治,在中華民國憲法都找的到答案!!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iamnotapig wrote:
你錯了。領導人能否亂(恕刪)

明朝和现代没有可比性

研究明朝的大家黄仁宇就指出:当时的明朝没有量化管理的能力。

简单的说当时明朝甚至没有能力测量全国有多少耕地.......


所以说和现代中国的基层组织能力比起来,差远了
我是大陸人
阿愈 wrote:
領導都變皇帝了還能說(恕刪)

台湾领导人犯错真的担责吗?那扁为什么还能趴趴走?为什么高铁300万查不出来?私烟案到底怎么回事?
台湾体制就是民主一天,威权四年。
你太理想化了。天下乌鸦一般黑。
大陆体制我也不认为是完美的,但是在中美对抗的环境下你能找到更好的选择?美国是怎么对待解体后的俄罗斯的?大陆人可不傻,都记着啦。
至于89赵紫阳问题,以前大陆很多年轻人观点是比较迷茫的。但是经过去年香港问题,所有人都觉得当年邓干的对,国家交给这帮人就完了,这完全就是颜色革命。
赵紫阳确实不适合当领导人,有个人道德,但优柔寡断。当政治家只看国家利益,是非有时候并不重要。
还有关于谁监督习的问题。这个问题表面上是王岐山监察这块。其实就是后面有批有人望的元老在看着。当然我不否认元老也是可能被腐化的。毕竟制度没有完美的。我同意这观点。但民主也一样有缺陷。
港澳台出入境,證件區別,博物館收費區別,偏要說一家人,有甚麼跟大陸人討論的空間
紅線還會飄移的,老一輩還好,年青越讀得書多,洗腦越深
以下這幾個詞,官方都會說,但會惹毛一個普通大學生
1.內地跟香港
2.去大陸
3. 進大陸
內容甚麼不緊要,出現了上面的字,他們都可能及4怒
hcq1833 wrote:
台灣領導人犯錯真的擔責嗎?那扁為什麼還能趴趴走?(恕刪)

一、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
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
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
崇與保障,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在案。
  依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
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
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
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
,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
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而言。但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
職權之行使無直接關涉之措施,或對犯罪現場之即時勘察,不在此限

二、阿扁關在中監,後申請保外就醫.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f62902 wrote:
那就有賴政府的執法單...(恕刪)


嘿嘿,偉哉台灣,還政府規範?政府都帶頭弄假新聞了,還外包1450帶風向,別跟我說真理是越辯越明的,群眾往往是低能的,看看老美現在,支持川普的還是一大堆,就算川普已經擺明的惡搞,那又如何?
阿愈 wrote:
領導都變皇帝了還能說...(恕刪)


台灣民選的會負責?負啥責?一任四年兩任八年,下台一鞠恭屁股拍拍走人,負責是所謂選舉最大的笑點之一。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