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本日必讀--香港殺人犯感謝「蔡總統保我一命」函

哈哈哈,大笑了,
有人要去舉報假新聞,要興文字獄嗎。
這些人可笑,意見不同,就罵人畜牲,各種辱罵嘆為觀止,還有人要興文字獄。

亂世獅吼 wrote:
香港殺人犯「知恩圖...(恕刪)


只有我感覺樓主這篇寫得很好嗎?

也點出很多台灣司法問題~

也見樓主有獨立思考過問題~老實說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反送中是什麼就跟著【為反而反】,其實包含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

但看了樓主的文章,我大概可以勾勒出全貌跟問題點。



csliu01 wrote:
但看了樓主的文章,我大概可以勾勒出全貌跟問題點。...(恕刪)

別急著下定論,
再往下看幾行,
看完第一篇回應再來說全貌與問題點吧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奇怪那個香港人殺的不是他的香港女友,為啥要送台灣受審吃台灣的牢飯,

在自己國家受審不就好了,送來台灣莫名其妙,殺的又不是台灣人!?

亂世獅吼 wrote:
香港殺人犯「知恩圖...(恕刪)


甚麼垃圾 !

林鄭月娥說處理台灣殺人案是修訂《逃犯條例》的初心,記者會上她最後還在說,政府沒有法律基礎按台灣的要求移交有關逃犯。這是何等厚顏無恥的謊言!

台灣要求引渡回台受審,
香港不同意, 說成台灣不審 ?
X你X 的甚麼垃圾 !

亂世獅吼 wrote:
綠營就是亂七八糟,...(恕刪)


樓主真是個 X 你 X 的垃圾 !

香港本來就可以自己在港審理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潘曉穎是 2018 年 2 月被殺的,疑犯陳同佳逃回香港,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曾三度向港請求司法互助,以便移交疑犯回台受審,皆未獲回應。至 12 月 3 日,士林地檢署正式通緝陳同佳。四個月後,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剔除現行《逃犯條例》中的地理限制,重點是,不但把台灣,還把內地納入可協議移交逃犯的範圍,結果引起軒然大波。問題是,除了林鄭提出的方案外,有沒有其他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

早至 4 月,大律師公會已提出修改法例,讓香港法院可以審理港人在境外的重大犯罪。後來,楊岳橋、田北辰等也相繼公開提出類似建議,即所謂「港人港審」的方案。

再沒修養,滿口髒話的人,

也遠比,偽善,搬弄是非的人強太多了,
這篇偽文章的作者就是偽善虛假的代表型人物,
想取暖卻被狠打臉,
只好說他人沒教養,
最沒教養就是偽造第一人稱文章卻又遲不承認的人才是真沒教養,
更是噁心中的噁心,
噁噁噁噁噁噁
.

偽君子遠比真小人可怕,
亂七八糟的文章,
完全經不起討論,

此案的核心問題是,
中共的法治完完全全不受香港人民的信任,
把送台法案刻意擴大成送終法案,
實現了黑手完全深入香港以及統戰台灣的雙重意圖而已.
台灣在主權上被吃豆腐,
矮化為地方政府,
而香港人民則面臨司法解體,
香港崩壞的未來.


這麼簡單的思考,
國小國中生就懂得,

大概只有知識障礙的人才聽不懂,
或是裝死吧.
當然世人多愚蠢,
這我了解.

Alex66601 wrote:
樓主真是個 X 你...(恕刪)


你Po的文章打了你的臉
正說明了現況就是屬地
陳同佳在台殺人 在港不用受審
6161 wrote:
再沒修養,滿口髒話...(恕刪)


中共法治不值信任
香港法治就值信任?

對罪犯來說
何處法治值得信任?
恐佈分子被關在關達那摩基地
不也說美國法治不值信任?

萬一陳同佳送台判重刑
你是不是也要說 台灣法治不值信任?

香港回歸中國就是中國一部份了
還肖想什麼香港自己的未來?
搞港獨嗎?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