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有義務教你

青竹碧叶 wrote:
華為是中國公司,為什麼要鳥美國的法令參與對伊朗禁售?
美國制裁中興也不是拿中興開刀,因為而是勒令美國公司禁止把芯片賣給中興,這才是正常的手段。
什麼時候美國制定的法令法規還能適用於其他國家的公司了?沙特禁酒,難道可以以非法喝酒的名義逮捕在意大利旅遊的台灣人嗎?這什麼邏輯?
pqaf wrote:
如果 華為 的手機和設備有本事,完全不用到 美商的一點通訊技術,華為只是賣香蕉給伊朗的話,就不用理美國司法部....
事實上,華為的 通訊設備很難避免使用到美國的管制技術 或 IC, 當初 華為 能夠獲得美國政府同意,下單購買這些管制技術或IC之前,已經 有先 簽下美方要求的管制同意書,也知道違反規定會遭受的懲罰了.
華為可以不做美國市場的生意. 但華為不能不用美國的技術和IC. 既然簽下美方的管制同意書,還明知故犯,那美國當然要抓人來重罰了.
中國很多高科技公司,過去習慣於竊取台灣或韓國的LCD/OLED 面板專利技術 或 美國的商用軟體,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在中國政府保護之下,這些高科技公司已經橫行很久了.
但現在川普不再睜一眼閉一隻眼,這些中國高科技公司,應該要有警覺,時代不同了,想做跨國生意,賺美金,就該好好遵守國際慣例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