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至今台灣還有非常大比例的人還沒看過服貿協議[全文]
這google就可以輕易找到...但以鄉民惰性來說..習慣看人轉貼[懶人包]
有鑑於網路謠言已經滿天飛...有心人士不斷散撥不實言論
特此刊登服務貿易本文以及特定承諾表
此樓歡迎針對服貿條文討論
若你連看都懶的看就要妄自批判...請按上一頁離開
大家別人云亦云
自己來看這些條文...有哪些你認為不妥...為何不妥..
哪裡需要修..才能保障台灣的國家安全
由於是pdf檔...您必須安裝adobe reader...
兩岸服務貿易本文以及特定承諾表
pork168 wrote:
臺灣方面非金融服務部...(恕刪)
這點可以拿來討論
但小弟我的想法是
還得提出申請..並非你營業額有達到千萬..不用申請就可以繼續滯留
國安當局若認為這個人有非法企圖..申請還是可以打回票
這點我到是沒什麼意見
要延簽...相對自己在台的紀錄要良好
紀錄良好...在世界各國來說..沒什麼理由拒絕人家繼續工作
澳洲打工雖說是一年..但雇主若願意擔保...澳洲政府並沒說不可以繼續待在澳洲
這裡要給鄉民說明的是
來台工作的中國人士雇主是中國人開設的公司行號...不是來跟你搶飯碗的
你有本事可以去跟中國人雇主搶那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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