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正要求司法部(DOJ)支付約2億30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70億5858萬元)的賠償金,理由是聯邦政府在他卸任後對他展開多起刑事調查,造成他名譽與財務損失。知情人士透露,任何潛在的和解協議,都需要經由川普在第二任期內任命的官員批准,引發嚴重的道德爭議。
這樣的情況在美國歷史上前所未見。《紐約時報》21日指出,川普在成為總統候選人時曾遭聯邦執法機關調查,如今他重新入主白宮,卻向自己所領導的政府提出賠償要求。多位法律專家表示,這樣的案件極具倫理衝突:川普任命的司法部高層,如今必須審核他本人提出的索賠案;其中現任副司法部長的布蘭希(Todd Blanche),過去曾是川普的辯護律師,替川普處理多起刑事案件。
川普是透過「行政申訴」程序提交相關投訴,這種程序通常是提告的前置作業。川普在2023年底提出第一份申訴,聲稱聯邦調查局(FBI)與特別檢察官在調查「2016年俄羅斯干預美國大選」以及「川普競選團隊是否涉案」時侵犯了他的權利,並要求賠償。
第二份申訴則是在2024年夏天提出,指控FBI在2022年搜查他位於佛州的海湖俱樂部(Mar-a-Lago)時侵犯了他的隱私,同時指控司法部惡意起訴,認為當局在他卸任後以處理機密文件不當為由起訴他屬於「政治迫害」。
紐約的佩斯大學(Pace University)法學教授葛許曼(Bennett L. Gershman)形容這是一場「徹底的鬧劇」:「這樣的道德衝突太基本、太明顯了,根本不需要法律教授來解釋。由他自己任命的司法部官員來決定他的索賠是否成立,這簡直荒謬到令人難以相信。」
就連川普本人似乎也意識到事情「不太對勁」。他上週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與FBI局長巴特爾(Kash Patel)、司法部部長邦迪(Pam Bondi)和副部長布蘭希(Todd Blanche)同台時,曾語帶模糊地提到此事。川普當時說:「我有一樁官司進行得非常好,但當我成為總統後,我心想,這樣不是變成在吿自己嘛?我不知道要怎麼和解、要給自己多少錢?這看起來有點怪,因為我是在吿我自己,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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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任命的司法部長能拒絕賠錢給總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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