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635555 wrote:一年死3、4萬於槍擊? 平均值吧,近幾年甚至高於4萬人,槍擊案除了殺別人外,還包括自殺,都是跟用槍有關,美國完全束手無策,只能放任死於槍擊案每天發生,根據網路統計,3-4萬死亡是有數據根據的,這還不包括受傷人數,也不包括有槍擊案但無人受傷而沒報導的,這類非自然死亡人數堪比戰爭,也就是你走在美國路上,隨時可能看見槍擊案。所以美國有一段對聯形容....自由美利堅,槍擊每一天,橫批...人命不值錢。